轉傳假民調恐觸法 中選會:依法查處
檢警調機關近日著手偵辦受境外勢力指示製造假民調的新聞報導案件,中央選舉委員會也已接獲多起發布民調涉違反兩《選罷法》的檢舉案件。中選會28日表示,檢舉內容多為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轉傳者也恐觸法,將依法查處。
中選會28日表示,目前已接獲多起違法發布民調的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等規定,將依法進行查處。該法規定,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的選舉罷免資料,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強調,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眾若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的民調,也會違反兩《選罷法》的規定。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中選會也提醒,自投票日前10天起,也就是2024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政黨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