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享租稅抵減 財經兩部會有共識延長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三大租稅優惠條款,預計在明年5月落日,財、經兩部會達成共識,認為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享租稅抵減應延長,經濟部針對放寬適用條件,將與財政部進一步協商。工總日前呼籲《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延長至2029年,這部分財政部仍持保留意見。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包含中小企業投資在研發支出可抵減營所稅、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適用緩課稅,以及調高基層員工平均薪資給付水準,可於加薪當年度的營所稅額中加成減除,但三大租稅優惠條款將於2024年5月19日落日。

對於中小企業研發投抵、為員工加薪減稅兩大條款,財政部、經濟部均有延長續辦的共識,但加薪減稅優惠的啟動條件,是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如失業率連續6個月高於3.78%,外界認為門檻過高。

經濟部中小企業署表示,現已啟動檢討評估作業,除了延長施行,正研議放寬適用門檻與範圍等,仍須與財政部協商細節,預計在明年立法院新會期提案;在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抵減方面,也會同步納入評估。

原先定位於為產業「點火」的《產創條例》第10條之1,針對購置智慧機械或5G通訊系統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提供企業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工總近日呼籲適用時間應延長到2029年,比照同條例第10條之2的臺版晶片法,讓無法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之2的企業,也能以第10條之1的條款申請。

對此,財政部說,將會滾動檢討並衡酌需求,但該條款10之1若時間拉長,反而失去鼓勵企業短時間加速智慧升級、運用5G系統及資安服務的政策效果;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指出,將爭取延長時間,但後續要與財政部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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