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校淪共諜17年 收63萬元發展組織遭起訴
遭判刑12年6月定讞的共諜邵維強,除吸收簽署投降誓言書的前陸軍上校向德恩(已判刑7年6月定讞)外,另吸收時任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下稱孔男)。桃園地檢署查出,孔男自2006年起刻意接觸我國現役軍人,以招待旅遊的方式提供中共接觸機會,近日偵結起訴。
全案源於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2022年2月查獲金門安全旅行社負責人邵維強共諜案,發現他自2002年起遭共軍東部戰區所轄的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官員吸收,先成功吸收孔男後,2019年再吸收向德恩。邵維強部分一審由金門地方法院判刑15年,二審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今年11月駁回上訴定讞;向德恩也於8日判刑7年6月定讞。
至於孔男部分,桃園地檢署調查,他自2006年起遭吸收後,利用當時現役軍人的身分,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以免費招待出國旅遊的手法,提供中共情報人員接觸、吸收我國軍官的機會,並陸續收取中共資金1萬1,700美元、6萬元人民幣(合計約新臺幣63萬餘元);但被接觸者皆未應允或因故而未能成行,使他發替中共發展組織未得逞。
桃檢近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修正前《國安法》中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等罪嫌起訴。考量孔男遭境外敵對勢力吸收、收受賄賂,為情報單位發展組織長達十餘年,讓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置國家安全於難以預料的危險狀態;雖然已坦認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但危害國安不宜輕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