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遭濫訴 教部:朝分流處理修法
為處理不適任教師,2020年修正《教師法》,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6日表示,有關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亂成一團,檢舉案件無分輕重,就連明顯與教師「不適任」完全無關的投訴,教師均得接受類司法調查,導致教師人心惶惶。對此,教育部回應,未來將朝簡化程序、分流處理修法。
為表達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應化繁為簡,不受行政權干擾,讓校園回歸教育核心的訴求,全教總與12個地方教師工會6日至教育部前陳情,會後將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部遞交陳情書。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目前中小學疑似不適任教師,把性平、霸凌、不當管教等分軌處理,但相關行為可能有高度重疊性,分案處理只是耗費資源且有誤判情況,尤其有超過六成案件根本查無實證、高達97%的案件根本不需要走到「停解聘」程度,動輒啟動調查,只是耗費人力,增添教學現場工作。
侯俊良進一步指出,教育部因為少數個案,就修改《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相關規定,要把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拒絕校內人員參加,甚至為此訓練上千名調查員,要求應維持現行調查小組有「學校教師會」代表參與,讓調查更趨於事實。
為此,全教總建議,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修法應化繁為簡,縱有個別學校的處理未符法規,應回到個案處理,而非「個案通案化」;其次,應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讓學校有足夠輔導管教配套措施,重建親師互信合作、保障學生學習權;最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捍衛教育專業,建構教師專業支持,讓教育人員回歸教學本務,將教師還給學生。
最後由教育部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出面接受陳情,他指出,目前修法朝向簡化程序與分流,如果被投訴情節明顯未達應依《教師法》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的程度,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調查小組」,藉此減少學校端行政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