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陷家暴無法轉學 臺中市府挨批冷血

臺中市議員李天生指出,家暴陳情案已拖延3個月,母子日日陷入恐懼中。(記者黃玉燕/攝影)
臺中市議員李天生指出,家暴陳情案已拖延3個月,母子日日陷入恐懼中。(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

臺中市大里區一名學童常遭罹患精神分裂症的父親施暴,為了避難,母親有意將孩子辦理轉學,卻遭市府相關機關以不符規定而拒絕。市議員李天生5日質詢指出,該陳情案已拖延三個月沒有結果,母子日日陷於恐懼中,他批市府太冷血,「真出事了誰要負責」?對此,市長盧秀燕指示社會局、教育局協商處理,務必保障學童安全。

李天生指出,該學童的父親經草屯療養院鑑定罹患精神分裂症,母親除申請法院暫時保護令,9月8日也申請辦理轉學,希望避免遭父親繼續施暴,但拖延至今無法實現,市府應早日介入,避免憾事發生。

社會局長廖靜芝說明,經社工前往探視、評估,學童並無立即性危險,沒有安全顧慮。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已簽辦同意轉學,不過被提醒需雙方父母同意才能辦理轉學,因法院未撤父親的親權,可能會挨告,因此沒發文。

法制局長李善植解釋,依規定父親禁止接近學校,否則可判處三年以下徒刑,但目前為父母共同行使監護權,母親可向法院提告,爭取確定監護權,如有緊急狀況也可申請保護。

李天生批評,政府機關拘泥於法令規定,持續拖延,該父親隨時可能到校門口攔堵學童,難道沒有校園緊急事件處理辦法?放任學童每天戰戰兢兢、求助無門,是要等到發生事情再來處理嗎?所謂尋求法院訴訟解決,更不知要到何年何月,這樣的市府實在「冷血」。

市長盧秀燕答詢強調,本案涉及「親權」,法院尚未剝奪父親的權益,公務人員依規定處理會有困難。不過,她要求社會局、教育局於會後盡速協商解決,也要求各機關及學校確保學童百分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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