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交岔路口臨停不記點 但要罰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右1)、交通部長王國材(左2)、警政署長黃明昭(右2)等就「為促進交通安全、達成公平正義,檢討現行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右1)、交通部長王國材(左2)、警政署長黃明昭(右2)等就「為促進交通安全、達成公平正義,檢討現行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6月底上路,開放民眾檢舉臨停和違停,並加嚴違規記點,但卻引來職業駕駛反映影響生計。對此,交通部11月30日表示,24日完成法令修正施行,上下客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或在騎樓處所停車者不記點,但要罰款。

內政委員會30日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交通部長王國材等人就「為促進交通安全、達成公平正義,檢討現行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

交通部在報告中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預定於本會期通過;「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設置要點」預定明年1月召開,並盤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項目」,計777處的最易肇事熱點及行人較常出沒地點,於113年底前完工。

交通部表示,《道交條例》新制6月底施行,但社會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案件數量暴增,已影響基層司機駕駛及一般民眾的工作與生計,因此10日函請各縣市政府朝每隔約100至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之黃線或專用車格,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為目標。

另外,交通部提到,地方政府可因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或期間,但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也已於24日完成法令修正施行,因上下客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或在騎樓處所停車者不記點,但要罰款。

內政部在報告中提到,今年1月至10月止,取締各項重大交通違規件數達306萬1,02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53萬7,403件;此外,行政院核定今年至明年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建置345處科技執法設備,目前持續建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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