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駕駛釀車禍 運安會都會查

10月24日,新澳隧道砂石車超速造成17車連環撞、釀1死。(中央社)
10月24日,新澳隧道砂石車超速造成17車連環撞、釀1死。(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近年全球車廠致力於發展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不過臺灣卻經常發生太過依賴駕駛輔助系統而造成車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林信得指出,只要開啟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出事故,無論是否有死傷都會調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日邀請運安會備詢,立委陳素月指出,據高公局統計,2021年至2023年9月,國道追撞施工車事故有279件,其中140件車輛有配備輔助系統,占50.2%;配有輔助系統且有開啟,但仍發生事故的有60件,占42.9%。運安會因應未來自動車趨勢發展,要有相關規劃。

立委林俊憲則表示,目前運安會立案調查公路事故,以3人死亡以上等作為標準;但放眼美國,調查電動車自燃案,不必有死傷就可主動調查,運安會應檢討調查標準。

對此,林信得表示,目前國內都是先進駕駛輔助系統,並非真正的「自動駕駛」,目前臺灣並沒有真正的自駕車。自駕車有6個等級,臺灣目前進口的車輛都是第1或第2級,但車商會跟車主宣稱有2.5級或接近第3級,讓不少車主以為所買的電動車可以雙手不握方向盤,自動駕駛。

林信得說,美國第3級自駕車在美國有限定行駛區域,並非可隨意上路,臺灣目前僅是第2級標準,智慧程度還不是那麼高,不可以兩手放手駕駛,但車商宣稱有接近第3級,已經有點害人。

林信得指出,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的精神,只要運安會認為有必要調查時,就可啟動調查,事實上運安會已做好準備,只要有開啟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出車禍,無論是否為電動車、無論是否有死傷,運安會都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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