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批中天是匪臺 檢方:非無憑據 不起訴
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2022年9月召開記者會時,拒絕中天新聞記者提問,並當眾批評中天是造謠、顛倒黑白的「匪台」;事後引起中天不滿,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認為,中天身為大眾媒體,報導內容屬可受公評之事,且曹興誠言論並非毫無憑據,予以不起訴處分。
曹興誠2022年9月1日召開記者會,秀出他的中國民國身分證,宣布他放棄新加坡國籍,並承諾捐出30億元協助強化臺灣國防,另也批評中共實施的「清零政策」非常愚蠢;中天記者林宸佑即反問他是否質疑臺灣的清零政策,他則直言「中天我不回答,這匪台嘛」。他事後也提及,「中天」就是集顛倒黑白罪惡之大成,比小孩看污穢漫畫更糟糕。
中天電視台認為,曹興誠發表上述相關言論,足以貶損中天電視台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提告他涉犯公然侮辱及誹謗等罪,並連帶求償新臺幣5億元。曹興誠則聲明,媒體告個人,荒唐至極!」批評中天濫用司法資源意圖限制個人發言自由,若中天敗訴他將反告求償50億元,並全數捐出用來加強國防。
北檢調查後認為,中天身為大眾媒體,本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其政治立場、報導選材、新聞倫理等皆攸關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自屬可受公評之事。且中天曾多次因製播新聞涉及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而遭NCC裁處;而中天在地方選舉時播送選舉相關內容,也曾被質疑取材、播報偏頗。
不起訴書指出,曹興誠當時的言論是圍繞著兩岸情勢,發表個人看法及政治理念,其中以「匪」、「匪台」類似用詞稱呼中天,是表達他認為中天採取親中立場的意見;他對對中天所涉爭議發表相關言論,並非毫無憑據的抽象謾罵,既非杜撰不實,即屬善意發表合理評論的範疇,因此難以認定他有何公然侮辱、誹謗的主觀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