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行縱火害8命 孽子判死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輪胎行孽子縱火案釀8死,新竹地院審酌,凶嫌陳彥翔因金錢、家務與父母發生口角,竟在一樓潑灑汽油縱火,阻擋8名家人逃生致死,其中包含4名幼童,手段殘酷,因此量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此判決讓被害人家屬感到安慰,也感嘆一命無法抵八命。
檢方起訴指出,陳嫌因積欠債務經濟狀況不佳,與同住父母經常因家務發生爭執。2022年6月15日晚上9時40分許,他又因洗碗等家務事與父母發生激烈爭執後負氣出門;當晚10時5分,陳父正準備打烊並將機車牽進屋內停放,遇上購買20公升汽油返家的陳嫌,雙方再次發生口角,陳父見兒子在門內潑灑汽油便報警,陳嫌憤而引火燒屋。
聞聲下樓查看的陳嫌母親及妻子為搶救家中幼子,返回2樓也受困火場,猛烈火勢在短時間內就將整棟建築燒光,造成陳嫌母親、妻子曾女、3名幼子、妹妹、大嫂林女、1歲姪女命喪火窟;陳父因距離門口較近才得以逃生。遭大火燒燙傷的陳嫌則當場被捕並送醫,同年7月出院後由檢方聲押獲准,並四度延長羈押迄今。
新竹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素琪指出,陳嫌所犯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既遂及未遂罪、殺害兒童罪、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依法從重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論斷。
合議庭調查後認為,他片面認為父母偏愛手足而對自己不公,因細故而縱火,造成8名同住家人永遠無法回復的損害,其中無辜幼小生命無端遭受剝奪,手段殘酷;經全盤考量後,認定若量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恐與陳嫌犯罪情節比例不符,因此量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家屬:判死刑是一個安慰
新竹地院28日上午11時宣判,陳嫌透過視訊聆聽,表情漠然。曾女父母及三名姊姊出席聆判,曾女胞姊表示,法官判處死刑對家屬來說真的是一個安慰,但「他一條命抵不過往生者八條命」;曾女娘家也控訴,陳家事發後至今不聞不問,甚至還拿光善款。
出席聆聽宣判的陳家長媳林女的母親也含淚表示,她28歲的女兒嫁到陳家才不到一年,就與不到1歲的孫女一同葬身火窟,她身為單親媽媽實在難以接受;她也控訴,陳家迄今沒支付當初談好的保險金,也沒賠償受害親友,陳家兩個媳婦娘家至今都沒有拿到一毛賠償,如今陳嫌更拋棄繼承,恐讓他們更難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