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洗錢逾2.6億 南打破私刑拘禁水房逮28人
高雄有詐騙集團以假投資的手法行騙,洗錢金額高達逾2.6億元,並將人頭帳戶持有者拘禁在日租套房,遇不從即以辣椒水、電擊棒暴力相向。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年7月攻堅,逮捕詐團盧姓主嫌等28人,依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南打中心於接獲情資,顯示有詐騙集團在臉書刊登借貸廣告,誘騙民眾加入「承恩投顧」、「吾古豐登投資」等假投資公司群組,再以投資虛擬貨幣獲利豐厚等話術,吸引被害人安裝假冒知名券商的惡意應用程式後,逐步引導被害人匯款。初步清查已有47名被害人受騙,該集團自2021年底迄今,已洗錢逾新臺幣2億6千萬元。
南打中心查出,該集團是以盧姓主嫌為首,並將洗錢水房設在高雄市仁武區,且該水房分工層次明確,收購人頭帳戶用來層層轉匯,最後再派出車手提款上繳;為避免人頭帳戶使用受阻,該集團更派出小弟將人頭拘禁在日租套房監管,若遇不從者,就以辣椒水或電擊棒等器具傷害、恐嚇,直到人頭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無法使用後,才放人頭離開。
專案小組自2022年5月至今年7月間,發動數波拘提、搜索行動,在高雄多個行政區逮捕盧姓主嫌等28名詐團成員,並查扣賓士、BMW自小客車各一輛、教戰手冊、筆記型電腦、手機15支、刀械棍棒一批、銀行存摺、人頭帳戶資料及租用人頭帳戶合約書一批等贓證物。警方偵訊後依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將28人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南打中心呼籲,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民眾務必提高警覺,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話術多為詐騙。《洗錢防制法》第15之1及之2修正案已公布施行,「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收受帳戶或帳號,亦不得將自身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