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詐團搞愛情詐騙 調查局逮12人
調查局18日表示,以李男為首的詐騙集團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以戀愛交友為名誘騙投資人購買虛擬貨幣,並指示投資人將購買泰達幣的款項匯入人頭帳戶,使被害人血本無歸。調查局日前赴臺中市搜索,查獲不法所得六十餘萬元、高級名錶,並約談李男等12人,全案依《刑法》的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移送至臺中地檢署偵辦。
調查局接獲情資,以李姓男子為首的夫妻檔詐騙集團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以戀愛交友為名扮演多重角色,使被害人踏入愛情陷阱,以投資期貨商品、虛擬通貨進行投資可獲得暴利名義,並結合假幣商身分掩護洗錢水房以隱匿詐騙所得的流向。
詐騙集團先以大陸港澳地區不明人士名義,誘騙投資人購買虛擬貨幣投入詐騙集團設立的平臺,又要求投資人向水房成員偽冒的LINE帳號等人頭幣商購買泰達幣,並指示投資人以每月5千元至2萬元不等價格將購買泰達幣的新臺幣款項匯入李姓男子等人或以收款分潤之代價取得的人頭帳戶中。
詐團指示水房成員充值泰達幣至投資人的幣安託管錢包內,使投資人可將泰達幣後續打入詐騙集團指定的電子錢包,但投資人等到打入後再也無法取回虛擬貨幣,李男等人另將人頭帳戶內的款項提領一空 ,而被害人投資金額從數十萬元至八、九百萬元不等。
另外,調查局補充,李男幣安交易所帳戶共交易757萬餘顆泰達幣,李男收取不法所得達2億元,檢察官7月31日偵結、起訴李嫌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