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對外關係法》恐嚇退外資

圖為一個士兵在天安門廣場上。(Feng Li/Getty Images)
圖為一個士兵在天安門廣場上。(Feng Li/Getty Images)

【記者李言/綜合報導】

中共推出其首個《對外關係法》,試圖以法律的形式應對西方的制裁和出口管制等措施。分析認為,這部法律更像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的外交政策聲明,可能會破壞其吸引海外投資的努力。

中共官媒新華社6月28日報導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天已經批准了《對外關係法》。這部7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稱對於危害中共「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北京「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

美國之音評論說,這項中共建政以來首次推出的《對外關係法》試圖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習近平倡導的所謂「戰狼」外交,在北京與美國及其西方盟友關係陷入困境之時,強化中方對被其視為威脅的行動進行「反制」的權力,特別是對抗美國在某些敏感領域對北京實施的高科技產品和設備的禁運。

《對外關係法》稱,「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建立相應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確定和實施有關反制和限制措施。」

《金融時報》分析說,北京希望這項立法能為其應對制裁和出口管制等西方措施提供更多法律支持,但可能會進一步削弱吸引海外投資的努力。在實施近三年的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極端封控措施後,北京正在千萬百計恢復經濟。

美國政府近幾個月以來,將一大批中國公司列入黑名單,指控這些公司或者協助當局監控新疆等地的少數民族,或者直接、間接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提供支持。華盛頓還推動盟友對中國實施半導體技術和設備出口禁運或限制,以防中共將其用於軍事發展,反制北京經濟「脅迫」,並鼓勵盟友在貿易對話中強調「去風險」。

北京當局將美方的這些做法一律視為對其打壓。在過去6個月裡,針對西方在中國的商業利益,中共當局採取了一系列行動,包括打擊外國盡職調查公司;對總部設在倫敦的國際會計事務所德勤公司(Deloitte)處以創紀錄的罰款;禁止美國晶片製造商美光公司的產品進入關鍵基礎設施,以及拘留一名日本高管等。

今年2月,北京以美國兩大國防承包商洛馬(Lockheed Martin)和雷神(Raytheon)向臺灣出售武器為由,對這兩家公司實施制裁並課以罰款。

彭博社當時報導說,鑒於這兩家公司與中國的直接接觸很少,與之前中共宣布的對這些公司和其他美國國防公司的制裁一樣,這些措施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徵性的。

《金融時報》報導說,但中共政府的報復措施,包括擴大的《反間諜法》,可能會削弱習近平政府今年吸引外國投資的嘗試。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引述美國丹佛大學克貝爾國際研究學院教授趙穗生的話說,北京即將實施的《對外關係法》中並未新增任何反制裁的工具。其首個全面《對外關係法》「讀起來更像是習近平的外交政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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