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安為名 北京推數據安全法

「中國數據安全法」草案要求在中國營運的外國公司,交出在中國境外的營運數據。示意圖。(Fotolia)
「中國數據安全法」草案要求在中國營運的外國公司,交出在中國境外的營運數據。示意圖。(Fotolia)

【記者駱亞/報導】

中共人大不僅通過《港版國安法》,也通過「中國數據安全法」草案。該草案要求在中國營運的外國公司,交出在中國境外的營運數據,若不配合有可能罰款或勒令停業。律師認為這是以國家安全名義搞擴張權力,並呼籲人們在這場極權與文明世界的衝突中迅速覺醒。

中共7月3日發布了該草案的全文,打算在明年施行,目前徵求公眾意見,截止日是8月16日。

該草案授權中共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自行定義他們所認為在個別地區和行業的「重要數據」,這些「重要數據」可能會直接影響中國的國家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公共衛生。

該草案要求在中國開展業務的外國公司需要通過政府指定的機構,對網路安全營運進行認證,外國公司被要求交出海外網路安全的詳細資料;個人和組織在需要配合調查犯罪或國安事件時,也必須遵守執法機關的要求,交出中國和海外的重要數據。

草案還稱,警察有權對違反「中國數據安全法」的中國和外國公司處以罰款,也有權勒令關閉不遵守「中國數據安全法」的中國企業和外商。

有中國律師向外媒表示,中共官方想通過「中國數據安全法」的「域外效力」企圖抵銷美國法律的「域外效力」。

一位不方便署名的律師向本報表示,中國的公司沒有任何的獨立性,政府要他幹什麼就幹什麼,這也正是西方國家的疑慮所在。

這位律師分析兩國的做法差異,他指出,因為中國公司愛騙人,賺了錢就想跑,比如瑞幸咖啡等;這樣的公司出現多了,美國相應的主管機構就會要求中國公司,若想在美國上市就要提供與經營有關的財務訊息和其他訊息,便於投資者在投資之前管控風險。

而中共要求在中國經營的外國公司也照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在美國的公司也不是政府想讓他提供什麼,他就提供什麼。他並強調,若涉及用戶隱私,即使美國相關機構要求Telegram、谷歌提供一些訊息,也會被拒絕。

北京知名人權律師謝燕益接受採訪時表示,所謂的「中國數據安全法」,是中共推出的各種打著國家安全旗號進行權力擴張的一種,其威脅到了每一個人的安全,威脅到所有國家的安危,甚至整個人類社會的前景。

他進一步闡述,極權專制就想控制一切,它的統治權力凌駕於所謂個人的自由和被統治者的權利,所以最終要產生結構性的矛盾衝突,也就是極權主義與自由文明世界必然會產生各方面的衝突、矛盾,積累到一定的歷史階段,必然會有一個整體爆發。

他強調,人類無論是作為個體還是作為一個整體的自由權利、尊嚴、文明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也就是「關心他人的安危、福祉、得失、利害,就是關心自己的安危、利害、得失和尊嚴」。

因此他呼籲說:「這場大瘟疫也好,這場所謂極權與文明世界的衝突,是給人們很多啟示的。希望整個人類社會在這個過程當中能夠加速覺醒,能夠共同地抵抗這個極權主義,能夠共同地剷除邪惡和黑暗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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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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