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網購包裝禁用PVC材質
環保署網購包裝減量最新規定將於7月1日起上路,訂定包材、重量比值、禁用PVC材質等,另外要求大型業者須達到年度減量目標,若有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月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所有網路零售業網購包裝材料禁止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90%以上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率25%以上;中型業者(資本額5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處以上)須符合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大型業者(資本額1億5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處以上)還須再符合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
中、大型業者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包裝材總重量/包裝材+商品總重量)設有限值。包裝箱(袋)內商品總重250公克以上且未滿1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40%;1公斤以上未滿3公斤,比值須小於30%;3公斤以上比值須小於15%。
大型業者除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外,並要求平均包材減重率在明年底前達25%、2025年底前達30%、2026年底前達35%;循環箱(袋)使用率在明年底前達2%、2025年底前達8.5%、2026年底前達15%。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祕書王嶽斌指出,若是在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不合規範,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另外在企業年度包材減重率部分若未能達標,則會要求提出精進計畫。網購平臺的個人賣家暫不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