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詐團藏身大馬豪宅 2個月騙台人3千萬
國內有詐騙集團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市以每月15萬元承租豪宅,設立詐騙機房,並將洗錢水房留在國內,自2022年10月起以假投資方式專門詐騙臺灣人,2個月就詐騙得手約新臺幣3,800萬元,約有200人受害。臺馬兩國警方跨國偵辦,合計在兩地逮捕28嫌到案。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調查,30歲的詐團主嫌許男於2022年率眾搭機飛往馬來西亞,在吉隆坡市以每月15萬元在一處高級社區大樓內承租豪宅,將約60多坪的室內空間作為詐欺機房據點、詐團成員宿舍;該詐團以假投資方式專騙臺灣人,以高獲利等話術誘騙投資人匯款至人頭帳戶,收到款項後就失聯,被害人才驚覺受騙。
經刑事局國際科馬來西亞聯絡組分析,掌握詐團據點位置後,南打中心也同步派員赴馬國與當地警方共同偵辦。警方於2022年12月8日前往搜索,當場逮捕許嫌及機房成員共10人,其中1人為通緝犯;並查扣筆記型電腦1臺、手機11支、桌上型電腦13臺、電腦螢幕29臺、網路設備1組等證物。
南打中心將許嫌押解返臺後,再於今年6月12日前往臺中市霧峰區、大里區等處掃蕩下游車手及水房,陸續逮捕18名共犯,合計在台馬兩地逮捕28人;全案依詐欺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清查金流及有無幕後主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