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無包裝有機農產遭罰 立委:法規不明確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立委洪申翰15日表示,有機農產品店鋪「零居」在去年底因為採用無包裝販售有機農產品,被新北市府以違反《有機農業促進法》裁罰六萬元,經零居向農委會訴願後,因法規對網路銷售、無包裝販售有機農產品法規未臻明確,因此訴願委員會撤銷原處分,請新北市府另作適法之處理,而他也請農委會協助業者了解規範、作法。

洪申翰表示,這幾年台灣有許多店鋪,主打無包裝、裸賣、有機飲食的產品,如:五穀雜糧、辛香料、蔬果、洗髮精、洗碗精等,都可以自備容器購買後秤重,帶回家烹飪或使用,且在疫情期間,這些商店也轉為線上模式,讓民眾在家就能使用到減少包裝的蔬菜箱。

但是,洪申翰提到,根據《有機農業促進法》,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分裝及流通」需要經過驗證,但若只是「散裝販賣」,就只需要陳列告示牌,不需要特別經過驗證程序,但法規沒有規範網路銷售、無包裝或裸賣的內容,導致業者無所適從、無端受罰。

洪申翰舉例,若一整袋的進口有機燕麥,打開放在櫃台上,並標示有機驗證,讓民眾自己拿容器盛裝,一切合法。但若店家把這袋燕麥,先拿出一部分放在大玻璃桶中,讓民眾方便盛裝,把燕麥從麻布袋「舀出來」的行為變成分裝,若沒有驗證,就有違法疑慮。

洪申翰指出,現在的消費者講究擺設,店家都會有另外裝換,將商品陳列在店面中的需求,現在的《有機農業促進法》不符合實際狀況。因此,他請農委會針對新興的實體和網路店鋪,和第一線業者討論,並請農委會規劃輔導教材與輔導機制,讓業者了解規範及做法。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會儘速提出做法,讓全台一同協助推廣有機農產品、無塑包裝的業者,不至於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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