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幼兒園餵藥案發生 中市提四措施
新北市爆發幼兒園餵藥案,臺中市議員陳淑華於議會質詢時問到,目前中市有發現相同情形嗎?要求市府建立預防機制與餵藥SOP。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臺中目前並沒有如新北市的情形,每一個幼兒園都必須訂定託藥的辦法,市府提出四措施加強控管。
臺中市議會12日市政總質詢,陳淑華表示,幼兒園、托嬰中心的幼教老師、托育員都沒有醫師、藥師資格,不能給小小朋友餵食非醫囑、非醫師處方藥物。她說,以她自己的小孩為例,6歲前在幼稚園若生病或不舒服,一定先看醫生再服用處方藥。
她認為,正常的幼兒園、托嬰中心不會自作主張餵食藥物,但是有些不良幼教機構為了讓孩子不吵,就擅自餵食小孩安眠藥,0~6歲幼兒還在發展階段,被餵食不明藥物可能造成發育上的損傷,有可能是永久性的。
陳淑華要求,臺中市幼兒園、托嬰中心應建立幼童、嬰兒使用藥品的SOP,所有嬰、幼兒使用藥物要記錄在聯絡簿,再跟家長溝通,除急救醫藥箱,非醫囑、非處方藥物都要嚴格管控、記錄。
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臺中市上週就啟動預防性「守護幼童的安心專案」,採預防四措施,除了稽查該全國連鎖幼兒園在臺中市的兩家幼兒園外,每週也將稽查12家其他幼兒園,並且稽查各醫療院所管制用藥巴比妥的流向,若家長發現孩子有遭不當用藥就可打0800-770-885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