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政府補助一半 屏縣約12萬人受惠
衛福部為加強照顧弱勢,國民年金保險自112年4月至112年12月,共9個月的保險費用,民眾的自付額只需繳一半、另一半由政府主動補助,每人最多補助9個月,屏東縣約12萬人受惠。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衛福部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補助依規定繳費的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50%自付保險費;且被保險人不用提出申請,直接開立補助後之繳款單,在今(112)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113)年1月底陸續寄發,帳單內容會顯示由政府加碼補助50%金額,每人最多補助9個月,預計加惠本縣約12萬名國保被保險人。
社會處指出,國民年金提供「老年」、「身心障礙」、「遺屬」3大年金給付,及「生育」、「喪葬」二種一次性給付,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均可以依相關規定請領;由於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多數收入較不穩定,往往等到要請領相關給付時才發覺已累積高額欠繳保費而權益受阻。
社會處說,國民年金保險針對經濟弱勢的被保險人,原本就有保費補助機制,只要是被保險人,皆可申請「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符合資格者,保費最少補助55%。
目前屏縣國保被保險人約12萬人,僅1萬5千人提出申辦本項保費減免,社會處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喪失了,可就近向戶籍所在地之國民年金服務員提出「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減免申請,在外地打拼的縣民,也可利用屏東縣政府「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進行線上申辦,只要審核通過,即可享有保費補助。
社會處表示,許多弱勢民眾因積欠保費致使無法請領相關的年金給付,111年起社會處聯結民間慈善單位合作辦理「國民年金週轉金計畫」,協助代墊繳納被保險人國保保費,讓家屬得以請領國保遺屬年金,112年再加入儲蓄互助社,提供社員週轉保險費以請領老年年金給付,透過公私協力為經濟邊緣家戶提供最實質的協助。
民眾如有國民年金相關諮詢需求,屏東縣政府於33鄉鎮市皆設有國民年金服務員能就近協助,或電洽08-7325598以提供及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