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段自強號撞瓦斯鋼瓶 搞軌男落網動機未明遭收押

臺鐵272車次自強號2日撞上鐵軌上的瓦斯鋼瓶,警方逮捕放置鋼瓶的陳姓男子。 圖為陳男犯案時騎乘的腳踏車。 (警方提供/中央社)
臺鐵272車次自強號2日撞上鐵軌上的瓦斯鋼瓶,警方逮捕放置鋼瓶的陳姓男子。 圖為陳男犯案時騎乘的腳踏車。 (警方提供/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臺鐵苗栗竹南站2日首班開往花蓮的272次自強號列車撞擊瓦斯鋼瓶,警方查出新竹市一名四十多歲陳姓男子涉案。陳男騎著腳踏車載運4公斤的鋼瓶,從邊坡上搬運至軌道中央,犯後還刻意變裝,17日落網。檢方複訊後,將陳男聲押獲准,將進一步釐清犯案動機。

鐵路警察表示,該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鐵路警察於事發後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過濾竹南、新竹沿線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於事發當天凌晨2時許,騎腳踏車載運一桶重約四公斤的瓦斯鋼瓶至事故現場附近,再從邊坡上將鋼瓶搬運至軌道正中間,犯案後還特意到竹南火車站旁的夾娃娃機店變裝。

專案小組連日查訪,掌握犯嫌身分為居住在新竹市的四十多歲陳姓男子,17日將其拘捕到案,查扣犯案時的腳踏車、衣物、褲子、拖鞋等證物,警詢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檢認為,陳男涉犯《刑法》第183條第3項、第1項破壞現有人所在火車未遂罪,該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考量他有逃亡之虞,故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18日裁定羈押。犯罪動機仍有待進一步釐清,不排除有反社會情結。

臺鐵局表示,營運損失不大,車輛已進廠處理,後續會針對列車受損狀況及營運損失彙整金額,向陳男求償。

該列車2日清晨5時42分左右在行駛中撞擊異物,司機員緊急煞停後,下車查看,在第七節車廂下方發現一支質地堅硬的小瓦斯鋼瓶,造成第12車廂水箱破裂及漏水。臺鐵立即改派區間車接駁,但時值上班通勤時段,仍造成七班次列車累積延誤151分鐘、840名旅客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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