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帶肉入境倍增 首次違規罰 20 萬元
防疫考量,返臺嚴禁攜帶動、植物入境。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8日表示,今年4月檢出74件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遭裁罰20萬元案件逐月攀升,儘管入境旅客數尚未完全恢復到疫情前,但違規件數已追平疫情前108年4月的74件,且在邊境攔截的豬肉製品,如臘腸、火腿及肉乾等,均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例。
據統計,今年1月至4月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裁罰新台幣20萬元案件逐月攀升,從1月的32件增加至2.3倍,到4月來到74件,目前入境旅客數尚未完全恢復到COVID-19疫情前,但是違規數卻已追平疫情前108年4月的74件。
應變中心指出,為因應違規攜帶動植物產品風險,防檢局自4月10日起,在全國各國際機場港站實施綠線區(即海關的免申報檯,旅客自己選擇的免查驗通關區)加強執法措施,並鎖定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越南、泰國及馬來西亞入境航班為優先執法對象,加強入境旅客行李查驗工作。
防檢局表示,綠線加強執法1個月以來,查獲違規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案件計有170件,以往少有裁罰案件的港站也主動攔查到違規案件。部分受罰旅客表示,久未出國,忘了相關規定,或是返鄉探親,未注意行李中被放入土產所致。
防檢局說,民眾返國務必確認行李內容,不要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提醒國人可參考防檢局「出國必看不買清單」和「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如有疑義,可於入境時主動向機場港口的動植物檢疫櫃檯查詢申報,避免受罰,並提醒,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第1次開罰新台幣20萬,第2次即裁處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