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 立委質疑制度缺失
《私校退場條例》實行至今將滿一週年,被質疑在處理上有缺失,立委李德維以公東高工為例,該校在臺東培育無數木工人才,卻因財務出問題被教育部列為專輔學校。李德維指出,私校退場制度不容許城鄉教育失衡,政府應思考,如何支持受生源衝擊的私校永續經營,並給予「扶優」的機會。
在少子化浪潮下,私校招生日益艱困,為讓私立大學及高中職退場機制有法源依據,立法院去年通過並施行《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若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且未於期限內改善,將停止全部招生,並在停招的學年度結束時停辦,走向解散清算。
李德維認為,私校退場制度不可傷害教育及興學,更不容許城鄉教育失衡,以辦學績效卓著的公東高工為例,該校是專為臺東弱勢學子服務的學校,凸顯退場機制未考慮城鄉差距問題;此外,於5月10日熄燈的和春技術學院未曾欠薪,且有全班通過勞動部甲級銲接證照檢定等資歷,卻被教育部以教學品質查核未過為由而停招。
李德維指出,教育部對私校以獎勵為主,當被列為專輔學校時,獎勵停止、只剩補助,更使學校萬劫不復,失去專案輔導的意義。教育部應協助私校轉型,發揮應有的功能。立委廖國棟則呼籲,教育部應從輔導、積極協助的角色看私校退場,而不是改善不了就停辦。
立委陳琬惠說,《退場條例》應該是要針對有問題的私校進行標靶式治療,但教育部為了省事多為一刀切除,為考慮城鄉差距,恐錯殺績優私校。陳琬惠建議,教育部應重新審慎檢視,若學校有存在必要,應思考如何支持學校永續經營,例如改制或轉作,由政府編列經費協助辦學,或媒合企業界贊助,給予「扶優」或寬容的機會。
對此,教育部技職教育司副司長柯今尉回應,《退場條例》的立法是為了保障師生權益,並讓退場過程平順、對師生的影響降到最低,並不是要將私校都退場。而和春技術學院是在《退場條例》施行前就已被命停招,主要理由是教學品質查核不通過,但既有的校地、設施發揮公益使用這部分絕對會做,持續發揮教育目的,後續執行也會納入委員意見。
至於臺東的公東高工,教育部高中教育組長黃瀞儀表示,公東高工因財務面臨缺口才會提列專輔,但學校接下來有兩年的改善期,接著會籌組相關委員就校務、教學、師生輔導,也會嫁接些民間單位協助,並協助學生做產學連結,讓產企業界投入協助公東高工,藉此穩定偏鄉的教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