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網售耳溫槍 臺北市衛生局:違法最高罰5百萬
日前有醫師在社群媒體開團、販售耳溫槍及額溫槍,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耳溫槍、額溫槍屬於醫療器材,販賣者須有醫材商資格或申請廣告許可,已在了解中,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疫情期間民眾瘋搶耳溫槍、血氧機等防疫物資。麻醉科醫師邱豑慶在個人臉書開設耳溫槍團購並出現「超低價」等文字,卻被購買者抱怨測不準,退貨時也有糾紛。邱豑慶以情緒性字眼回應網友,引發爭議。
對此,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販售醫材要有許可證,已在了解此案;網頁上有寫出一家業者名稱,會再釐清兩者的合作關係,若純代言就比較沒有法律問題,沒申請醫材商許可證就開團,可處3~100萬罰鍰,廣告刊登若未經審查,可處20~500萬元。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周慶明認為,只要不影響正常醫療業務,個人行為並不違法,公會不禁止也不鼓勵。但商業行為屬醫師倫理與法律層面,近期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