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宗 行動假基地臺詐騙案

圖為贓證物。(中央社)
圖為贓證物。(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刑事局6日表示,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從去年9月至11月共接獲30餘件假冒遠通電收ETC、玉山銀行釣魚簡訊案件,總財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刑事局研判詐騙集團可能是使用「假基地臺」或稱「偽基站」發送,這是國內首見的犯罪手法,因此與電信業者合作,並在去年11月18日查獲主嫌郭男,全案以詐欺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擴大偵辦中,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對於嫌犯的詐騙手法,刑事局分析,詐騙集團發送「eTag帳單自動扣款失敗」等簡訊內容,誘騙民眾點擊連結並輸入個人資料、信用卡號等資訊,詐騙集團成員再以手機綁定行動支付方式,冒名在賣場、境外網站進行盜刷,造成被害人及發卡銀行損失,刑事局隨即與臺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刑事局指出,去年10月底調查發現被害人行動電話接收詐騙簡訊時段均無通信紀錄,研判詐騙集團可能是使用「假基地臺」或稱「偽基站」發送,因為是國內首見,尚無相關經驗,所以專案小組與電信業者合作,花費半個月時間完成系統開發及掌握偵測技術,順利查獲郭男,並扣得假基地臺設備及天線1組。

刑事局表示,郭嫌坦承去年8月底自中國返臺,受境外上手指示將假基地臺設備裝設在租賃自小客車上,再隨機前往臺北市中山區、信義區等處捷運站出口或人潮聚集場所,發射較強電波誘使信號範圍內行動電話向假基地臺註冊,即可強制發送釣魚簡訊連結至被害人手機。

最後,刑事局指出,近期打詐國家隊推動各項措施,使得歹徒企圖改用非法電信設備等方式發送詐騙簡訊,將持續結合電信業者等第三方警政力量;簡訊冒名政府機關、知名企業或銀行等帶有不明連結之簡訊內容切勿點擊,亦應留意信用卡號碼、銀行帳號或簡訊驗證碼等不可提供給他人使用,避免遭到犯罪集團濫用,如發現疑為詐騙手法,請立即向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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