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角頭擄人勒贖通緝逾20年 遭菲律賓遣返
曾於2001年犯下擄人勒贖案的臺南安平地區角頭陳建寧,2002年遭判刑9年後遭檢方通緝迄今,疑似持假護照出境。本月1日因在菲律賓從事跨境走私而遭逮捕,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積極敦促菲方儘速將他驅逐出境,22日由刑事局國際科將他押解返臺,23日將發監服刑。
陳建寧2001年在嘉義市持玩具槍擄人,向家屬勒贖6千萬元,2002年遭法院判刑9年。刑事局國際科指出,他當時尚未入監服刑就潛逃出境,遭嘉義地檢署依擄人勒贖、妨害自由及違反《護照條例》等3項罪名發布通緝迄今;而他同為安平角頭的胞弟陳建文2021年遭槍殺後,警方得知他當時有意偷渡回臺報仇。
警方調查,陳建寧約在6、7年前轉往菲律賓,從事非法麻醉品生產、電信欺詐等非法活動。刑事局2022年12月將他涉嫌從事臺菲跨境走私的相關情資通報菲國執法機關後,在合作偵查走私集團的過程中循線發現他的行蹤;菲方於本月1日、2日在馬卡蒂市分別逮捕陳建寧,以及吳男、楊男、陳男等4名臺籍犯嫌,並查扣手槍4支、衝鋒槍1支。
刑事局表示,楊男為刑事局毒緝中心列管的潛逃海外製毒師傅,為我國毒品通緝犯;吳男則同為我國毒品、強盜案通緝犯,曾於2018年6月間因在菲律賓馬尼拉從事電信詐欺遭查獲。本月20日,菲國警方又在吳男租屋處查扣大批原欲走私來臺的槍彈,包含各式不同口徑的步槍13枝、衝鋒槍7枝、手槍65枝、子彈數百發,以及槍枝配件。
刑事局國際科長李泱輯說,陳建寧在臺擄人勒贖案通緝時效將在2024年11月到期,雖然他聘請律師以製造訴訟等手段,企圖透過法律程序留在菲律賓。但在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積極敦促下,菲方同意安排於3月22日配合我國執行人犯遣返作業,由刑事局國際科押解返臺;其餘犯嫌則因非法持有槍械,需在菲國服刑完畢後才能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