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力新住民 移民署提醒獎助學金計畫申請
為提供全國優秀及清寒的新住民及其子女更多的鼓勵及關懷,移民署舉辦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其中「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的獎項,每年都吸引眾多新住民諮詢及申請,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日前於新住民家庭教育課程特別邀請越南語新住民通譯員楊金泉女士分享考取證照及獎勵金申請的經驗,並鼓勵新住民踴躍考取相關證照,提升職涯競爭力。
桃園市服務站指出,計畫報名程序,申請特殊才能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者,由各級學校依計畫規定進行推薦,針對符合資格者登入獎助(勵)學金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另外,申請證照獎勵金者,持有近3年(109、110或111年)勞動部製發之甲、乙、丙或單一級別「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之新住民須自行登入獎助(勵)學金系統,所有申請資料須於112年3月20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同年3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移民署,就可以完成申請。
楊金泉表示,因對料理有興趣,所以參加烹飪課程,課程結束後受到老師鼓勵參加108年中餐烹調丙級證照考試,雖然廚藝精湛,順利通過術科,但學科題目都是中文,對於當時中文不是很好的她,非常吃力,在此項目敗北。於是她積極學習中文,並努力做千題考古題,終於在111年1月取得丙級證照,並透過桃園市服務站宣導得知獎勵金計畫,在服務站協助下完成上網申請證照獎勵金。
桃園市服務站主任黃英貴表示,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鼓勵新住民家庭努力就學,自我培力,歡迎符合資格者於3月20日前踴躍線上報名。另外移民署自今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採從「寬」處理,不僅免收容、繳納最低額度罰鍰2千元外,且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同時也請在場的學員幫忙分享給目前逾期滯臺的親友,把握這次專案機會自行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