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國安高層特權出關 總統府致歉

立委邱顯智(右)、王婉諭(左)舉行「國安高層大耍官威,偷跑出關成境管破口」記者會。(記者林仕傑/攝影)
立委邱顯智(右)、王婉諭(左)舉行「國安高層大耍官威,偷跑出關成境管破口」記者會。(記者林仕傑/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王婉諭7日舉行「國安高層大耍官威,偷跑出關成境管破口」記者會,揭露某國安高層在過年期間想在核准日期前出關卻與出關查驗人員產生衝突後提前出關登機,並批評「這不是耍特權,什麼才是耍特權?」。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經查該人員屬應受出境管制人員,國安會除依規定處理、檢討外,並表達歉意。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以及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之人員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

 

首先,邱顯智說明事情經過,該員要出國,事前也取得長官核准,搭乘的班機時間是1月22日零點15分,但該員想在1月21日晚上10點至11點期間出關登機,出關查驗時遭攔下,故產生爭執,疑似有咆哮、拍桌等情況,後來經過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的協助,該員護照先蓋上隔日出境章,順利登機,並囑咐現場人員於12點過後再將出境資料輸入電腦。

 

接著,邱顯智表示,他們也與國安會與移民署釐清事實,首先是國安會政風室回應,因尚未至核准入出境之期日而未被放行,與現場人員爭論,經大隊長協助至登機門候機,並在11時40分順利登機;移民署表示,國境大隊確認其本次出境業已申請核准,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遂請當事人於候機室等候,至22日凌晨才搭機出境。

 

對於兩者說法,邱顯智認為迴避了最關鍵的問題,他指出,核准出境日是1月22日,為什麼在1月21日晚間就放行?還預先蓋上隔日的出境章,等到22日才將資料輸入電腦,「這樣對嗎?」此外,該班次飛機實際的起降時間比預期提前了22分鐘就離開閘口起飛,這是國安會、移民署都沒有談到的關鍵事實;最重要的是這兩個單位知法犯法,破壞規定。

 

王婉諭以「知法犯法、大耍官威、偷跑出關、境管破口」總結此事,並指出,如果不是位高權重的國安高層,能在現場拍桌、施壓嗎?如果不是位高權重的國安高層,有可能享受如此特殊的待遇嗎?

 

最後,邱顯智提出三點訴求,一、嚴正呼籲國安會、移民署,面對涉密人員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提前出境,讓管制國門的法規形同虛設,應該要立即啟動內部行政調查,該懲處的就懲處;二、為釐清真相,請移民署公布當日處長與基層同仁發生爭執之影像畫面,以昭公信;三、呼籲監察院主動介入調查,釐清相關人員的違失行為與應負的責任。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7日表示,本案經過調查,該人員為國安會會內轄理行政工作的事務官,屬應受出境管制人員。該員經申請核准於1月22日出境,然因航班起飛時間為22日凌晨12時15分,故擬於21日晚間10時許進行出關查驗,但因未至核准出境時間(22日)而未被放行,並因此與工作人員爭執,後續該員經協助於22日凌晨出境。

林聿禪表示,儘管該員此行出、入境均依其申請起迄時間辦理,但因溝通不當、致生誤會,國安會除依規定處理、檢討外,並向相關單位及負責人員表達歉意。

對於總統府回應「該員為國安會會內轄理行政工作的事務官」、「該員出、入境都依照申請起迄時間辦理」、「溝通不當、致生誤會」,邱顯智透過臉書指出,處長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或中將,多次代表國安會出席陸委會委員會議,會不會太輕描淡寫了?22日才准許出境,21日晚間特權出境,這是依起迄時間辦理?特權出關破壞境管規定,請總統府說清楚,如何溝通不當,到底是誰誤會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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