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介退將接受統戰 羅志明、夏復翔遭起訴

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前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高雄地檢署依《國安法》起訴移審高雄地院。 (中央社)
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前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高雄地檢署依《國安法》起訴移審高雄地院。 (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偵辦前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淪共諜案,查出兩人涉嫌在臺替中共發展組織;自2013年起,陸續引介48名退役高階軍官赴中接受招待共13次,由中方人員灌輸「和平統一」等統戰思想。雄檢偵結後,依《國安法》起訴在押的兩人。

檢方調查,前台聯立委羅志明2012年回到國民黨,在屏東縣立委選舉中敗給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後,逐步淡出政壇;他曾任臺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目前為元富土地開發公司負責人;他在中國經商時,結識了廣東太普樂生技公司珠海分公司董事長李鷹,也因打高爾夫球結識官拜海軍司令部政戰副主任的退役少將夏復翔。

父親為中共空軍退役人員的李鷹2013年來臺打高爾夫球,羅志明便引介夏復翔與他認識,開啟了兩人在臺發展共諜組織之路。檢方查出,兩人自2013年起至2018年間,陸續接受曾任中共中央統戰部綜合調研處處長的中國「黃埔軍校同學會」副祕書長郝一峰、曾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處長的「黃埔軍校同學會」臺港澳聯絡部副部長方新生等人的指示。

羅志明、夏復翔長期利用軍中人脈,刻意招攬48位我國退役高階軍官赴中,參加「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三二九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展」、「高爾夫球邀請賽」等活動,共出團13次,每人參與1至10次不等,合計多達194人次;甚至還在出團前,事先提供團員的軍種、階級等背景資料給中方。

起訴指出,中方出席人員皆具有中共統戰部、共軍背景,並在活動中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武統臺灣」等統戰思想,甚至詢問退將祖籍和是否有意返回中國居住等話題,進行思想引導;活動結束後,還拿出印有「發揚黃埔精神,促進祖國統一」的布條,有不少退將在布條上簽名。

雄檢表示,羅志明、夏復翔明知臺灣與中共處於敵對狀態,而中共成立的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均經陸委會公告為「具政治性的准官方社團」,也是中共統戰部附屬團體,竟長期引介國軍退役將領至對岸,接受落地招待餐敘、高爾夫球敘及統戰宣傳,提供敵方接觸、拉攏、吸收我方退將的機會,為敵方從事發展組織行為。

全案偵結後,檢察官認定羅志明、夏復翔均違反修正前的《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而涉有同法第5條之1第1項之「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機構或其他公務機關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發展組織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於16日將在押兩人移審至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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