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投降承諾書」拿中資56萬 前陸軍上校判刑7年半
前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先後於2019年10月、2020年1月兩度簽署「投降承諾書」,還穿著軍服拍攝影片宣示「為祖國效力」,並按月領取「內應費」共56萬元;檢方依貪污罪將他起訴,並求刑12年。高雄地院23日將他判刑7年6個月。
檢方調查,經營旅行社並擔任金門縣兩岸經貿文化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的共諜邵維強,2018年間得知向德恩因婚變心情低落、萌生退伍之意,便假意關心,以可透過人脈協助他升遷等話術展開吸收攻勢;2019年10月,邵維強在下榻的飯店以「早一點讓習大大(指習近平)那邊認同」、「為兩岸和平統一的陣線來做好準備」等語,成功吸收向德恩。
向德恩在飯店簽下「投降承諾書」後,按月向邵維強領取「內應費」。事後,他於2020年1月赴金門,在邵維強經營的旅行社內,身穿我國軍服再度簽署「投降承諾書」,並手持「投降承諾書」拍攝宣誓影片,提及「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效力」、「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的使命」等內容。
然而,由於兩岸目前尚未開啟戰端,邵維強便提出一份高階軍官名單,包含陸軍副司令鍾樹明、時任陸軍八軍團指揮官的國防部總督察長楊海明、陸軍十軍團指揮官李兆明、時任陸軍564旅旅長周成境等人,希望向德恩「多多接觸」後,回報情資。
檢方從向德恩及他的前妻尤女手機中查獲他投敵的影片,以及他要求尤女刪除相關資料的對話紀錄,但由於涉及國防機密的部分都已被清空,無法構成《國安法》發展共諜及《刑法》外患罪,偵結後僅依貪汙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具提求刑12年。
向德恩在偵查初期否認收賄,也不承認替中共刺探國軍軍情,辯稱「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簽(投降承諾書)」,是知道有其他高階軍官都簽了,他才會跟著簽的;後來他坦承收賄7次,得款56萬元。高雄地院23日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