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瑪莎拉蒂惡煞案辯論終結 主嫌致歉否認殺人未遂
臺中地方法院15日開庭審理瑪莎拉蒂惡煞毆打宋姓男大生案,遭羈押1年3個月的主嫌張敦量坦承傷害、強制等罪,並向宋生道歉,但他否認有殺人犯意,稱不該讓情緒控制行為;庭後還押看守所。共犯李韋霖僅認強制罪,否認傷害;陳勁豪則否認犯行,後悔認識張敦量。
檢方調查,2021年11月7日凌晨,宋生駕駛的自小客車與張嫌等3人共乘的「瑪莎拉蒂」轎車發生擦撞,張嫌等人竟將宋生帶往一旁的人行道施暴,李嫌、陳嫌則協助控制宋生行動;宋生不堪遭毆倒臥在地,張嫌仍持續踹踢他的頭部,造成頭骨破裂、硬膜上出血、氣腦及顱骨底部閉鎖性骨折等嚴重傷害;治療後雖保住一命,但迄今仍難以提筆寫字。
檢方偵結後,依殺人未遂、強制罪起訴張嫌;共犯李、陳則被依涉犯傷害、強制等罪嫌起訴。臺中地院歷經1年多審理,15日召開最終的言詞辯論庭;張嫌當庭坦承犯下傷害、強制等罪,但否認殺人未遂的指控。張嫌的律師辯稱,張嫌不可能僅因行車糾紛就有殺人犯意;且他有意願和解,但因無能力支付對方要求的1,500萬元,才未能達成共識。
而協助限制宋生行動的李韋霖則坦承強制罪行,但否認有毆打宋生,先前坦承傷害是為了得以交保。陳勁豪翻共全盤否認犯行,坦言之前承認傷害罪是希望與對方和解及撤告;他強調,非常後悔認識張嫌,只希望此案能盡快結束,讓他能做一個「正常人」。
宋生與他的律師則反駁,張嫌針對宋生頭部攻擊,造成重創,至今仍有嚴重後遺症,連提筆寫字都有障礙,顯有殺人未必故意,罪證確鑿卻否認有犯意,痛批張等人輕賤人命,請求從重量刑;公訴檢察官也向法院求處重刑。法官預計3月1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