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拉高保險業投資國外非本業門檻 修法最快2月上路
國泰金旗下國泰人壽轉投資印尼Mayapada銀行踩雷,金管會以未落實內控及投後管理等理由開罰。為強化保險業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的風險管理,金管會2日表示,未來保險業投資國外銀行,必須由同金控下銀行本業作為主要出資者,《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預計最快2月上旬公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法規預告期間有參考業者意見,首先,保險業取得或申報國外保險相關事業的資料或文件,可能因不符當地主管機關規定,導致無法提供。
因此,這次增訂要求保險業在投資時及投資後,均應確認可符合法令要求、取得或提供資料;投資後如應國外法規變更造成無法提供,應檢具相關文件報准的例外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部分保險業者認為,保險本業及非保險本業的國外保險相關事業,業務熟悉度有很大不同,建議針對保險本業的國外投資,只要針對重要財業務事項,在董事會授權的轉則單位報告或討論即可。
蔡火炎指出,針對銀行、證券、信用卡公司等非保險本業的國外投資,資本適足率要求將由200%門檻,拉高至250%。
第三,為兼顧強化國外保險相關事業的監理,以及董事會重要議案事前提報執行的可能困難,這次也增訂無法事前提報者,得依董事會授權程序辦理,並應於事後提報保險業及所屬金控公司的董事會報告,保留作業上的彈性。
值得注意的是,蔡火炎說,由於保險業轉投資海外非本業,沒有相關專業,故法規要求必須要由同金控下本業作為主要出資者。舉例還說,壽險公司若要投資國外銀行,必須由同金控銀行作為出資人,且銀行出資占比20%,壽險公司持股就不得超過該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