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員警不當出入88會館 警政署懲處出爐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日前申請提前退休的警大校長陳檡文因出入88會館而引發警紀問題。警政署13日表示,發現2018年3月12日及10月23日亦有員警進出88會館飲宴,此外經查2020年1月17日有7名警察涉足88會館、7月10日有10名警察涉足銀樓地下室招待所,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警政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故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

首先是2018年3月一事,警政署表示,時任刑事局大隊長吳慶鴻(現任臺北市分局長)因邀請員警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其次為2018年10月一事,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夫婦,鍾國文疏未查證,而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二次,另警專是培育基層警察之搖籃,鍾形象受損,不適任校長,予以調整職務。至於時任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因邀請員警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另外是2020年一事,警政署表示,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現任刑事局副局長),位居高階警官,卻事前未查證招待所背景,而參與不當飲宴,顯有疏失,且經媒體負面報導,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警政署政風室曾姓專員,職司維護警察廉潔之責,卻參加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二次,並加強考核。

除了上述人等外,其餘人員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至於已退休人員,行政責任免議。

最後,警政署表示,警至88會館及睿森銀樓招待所不當飲宴,事證明確,先予行政懲處;當時是否知道該會館及該銀樓招待所之經營者從事地下匯兌、背後是否存在對價關係等不法行為,警政署政風室將報請檢察機關指揮,持續追查,勿枉勿縱。而警政署政風室前主任黃錦秋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凃芝由高等檢察署及新北地檢署依權責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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