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選舉卻不繳稅費罰鍰 數十候選人保證金遭扣押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在今年地方選舉前清查發現,在彰化、南投地區有155名候選人滯欠稅、費、罰鍰等義務未履行,經強制執行後仍有90人未繳納,因此向地方選舉委員會及公所寄送扣押命令,扣押選舉保證金、競選補貼款共146萬餘元。
彰化執行分署指出,該分署於選舉投票日前即請彰化縣、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提供各項選舉的候選人名冊,並清查比對出轄區內共有155名候選人滯欠稅、費及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未履行,其中彰化縣的候選人計有94人、南投縣的候選人計有61人。
彰化分署強調,依法繳納稅捐、罰鍰及相關規費,本為國民應盡的法遵義務,但有候選人竟有錢繳納選舉保證金登記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卻拒不清償欠款,以身試法對選民做了最壞的示範。
部分候選人於選前已被扣押存款、薪資或自行清償完畢,另有部分候選人已辦理分期繳納中,但彰化執行分署表示,有90名候選人仍不願主動繳納或提出清償方案,因此已在選舉結束後於11月28日火速寄送扣押命令給彰化縣、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及各鄉鎮市公所,扣押候選人的選舉保證金及補貼款。
彰化執行分署統計,除候選人因得票數未達門檻而遭沒收保證金,或不符補貼款領取資格外,截至12月23日止,共扣得146萬1,419元,扣押款項將解繳給相關移送機關,用以抵償所欠的稅費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