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課稅評估報告出爐 加密貨幣存稽徵成本困境
虛擬資產迅速崛起,財政部賦稅署今年5月首度委外研究新興數位商品交易課稅可行方案,近日加密貨幣課稅評估報告出爐,美、加、日、英等12國均有課稅。不過,財政部直言,加密資產稽徵成本過高,「真正能課到稅的有幾個?」
加密貨幣課稅評估報告收集12國家虛擬資產課稅制度,各國大部分先由金融主管機關對加密資產進行定義與分類,再由稅務機關課徵稅額。
報告指出,美國、日本與英國認定,只要取得加密資產就應認列所得並課稅,例如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將於取得時點依市場價值認列收入,並依法課稅。
而新加坡、瑞士及德國也規定,加密資產如果在持有期間產生利息、股息或其他利益分配,應課徵稅額。
但印度及泰國則有不同看法,認為挖礦取得加密貨幣還不用課稅,等到處分時,以「零成本」計算資本利得課稅。
報告建議,個人持有加密資產所產生的利息,應在取得時課稅,與國內《所得稅法》第8條第4款的利息收入規定相符,可以參採,並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規定。
財政部官員認為,取得或處分階段課稅,是目前較無爭議的部分,後續會找出合理課稅時間,但加密資產具有去中心化、匿名等特性。他直言,調查報告12個國家中,真正課到稅的有幾個?
財政部官員指出,加密貨幣課稅是「不做很難、要做不簡單」的事,尤其稽徵效率將是關鍵,還要考慮民眾是否會誠實報稅的問題,未來勢必會碰到課稅資料不易掌握的困境,故政策制定必須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