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巡查機制失靈 台糖遭監院糾正
調查委員指出,台糖公司台南區處廢棄物案,起因雖為善化資產課陳姓巡查股長姑息、包庇不肖業者所致,但該公司台南區處未落實土地巡查作業要點等內控規定,以及管理階層缺乏警覺,未確實掌握整體狀況,致無法及時遏止不法,尤為事件持續發展之核心關鍵;
但是,調查委員發現,造成台糖公司衍生至少7.8億元之鉅額清理費用,卻僅陳姓巡查股長遭記大過1次之處分,其餘違失人員自郭姓經理以降,均僅受申誡2次之懲處,亦難謂衡平。
至於馬光農場遭傾倒廢棄物案部分,調查委員表示,該案相關人員除有未落實內控規定之明確違失外,農場主任廖姓主管甚至知法犯法,逕自僱工將廢棄物就地掩埋,徒增後續的起掘與處理成本至少百餘萬元,若仍由台糖公司逕行支付而變相成為全民買單,難謂公允。
調查委員繼續指出,經濟部責成台糖公司辦理之查察報告及行政懲處,除對虎尾糖廠廠長等單位主管有無督管不周責任完全未予檢討外,相關決策人員的懲度相較於違失情節也不相當,且對審計部新發掘之3筆掩埋事件,更是避重就輕,未為積極之查處,均難謂當。
最後,調查委員強調:台糖公司在巡查人力難以無限擴張之情況下,如何運用有限人力有效率執行土地巡查,且能即時精準發掘土地被侵狀況,高科技設備的輔助運用是其中關鍵;除應積極追蹤相關科技產品之運用動態外,應研酌與國產署、林務局、海巡署等相關機關定期交流,觀摩學習,持續精進。
電廠出入竟可代刷卡 監院糾正台電
電廠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台電公司修護處辦理各電廠(含民營電廠)機組大修或檢修工作,因自有人力短缺,而委由協力廠商配合提供需求人力。監察院監委賴鼎銘、郭文東、王麗珍調查發現,台電公司進行電廠大修作業時,竟有員工可代他人刷卡,且所委託協力廠商人員未遵守電廠門禁管制規定出入廠區,嚴重輕忽電廠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安全。
台電公司輕忽電廠廠區安全之重要性,徒增廠區安全風險,亦與「關鍵基礎設施自我防護作為檢核表」要求落實進出管制之要求有間,確有怠失,故提案糾正,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