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走私啤酒來臺轉運馬來西亞 高雄半月查獲逾6萬箱
高雄市財政局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繼11月15日查獲3萬8,941箱走私啤酒後,同月27日查驗8只可疑的「家具」貨櫃後,再扣下同樣從中國來臺轉運至馬來西亞的走私啤酒2萬5,120箱,總計60萬2,880罐,市價初估逾新臺幣3千萬元。
高市財政局及高雄關上月15日於高雄港第63號碼頭,從中國南沙港起運的一艘貨輪上查獲12只預定轉往馬來西亞亞庇港的40呎家具貨櫃,竟裝滿香港、泰國等各款啤酒,經清點後數量多達3萬8,941箱、總計93萬4,584罐,市價近新臺幣5千萬元,創歷年查獲數量新高。
而在不到半個月後,高市財政局及高雄關於同月27日又於高雄港第121號碼頭鎖定自中國南沙港起運的一艘貨輪,同樣載運以「家具」為貨名申報、欲轉往馬來西亞亞庇港的8只可疑40呎貨櫃;經開櫃查驗發現,其中4櫃走私啤酒前方也同樣堆放衛生紙遮掩,其餘4櫃則毫無掩飾,數量多達2萬5,120箱、總計60萬2,880罐,市價逾3千萬元。
由於貨櫃內的啤酒與艙單及運送契約申報貨名的「家具」不符,涉嫌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菸酒管理法》等規定,因此依法全數查扣。依《菸酒管理法》規定,未取得財政部核發許可執照而產製或輸入酒品均屬私酒,有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者,可處3萬至50萬元罰鍰;現值超過50萬元者,最高可罰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