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廠事故懲處 中油:最高層級到廠長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針對中油大林煉油廠爆炸事故原因及相關懲處,中油董事長李順欽14日表示,事故管線將在18日切管送第三方金屬中心做晶相分析,確認管線破裂原因;懲處方面,煉製事業部已提建議懲處名單,最高層級為大林廠廠長,會再討論事業部、其他單位是否要負相關責任。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4日審查2023年度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預算,邀請經濟部長王美花等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關於中油設備與管線狀態維護管理,立委林岱樺說,早就有國產成熟技術可解決因管線老舊導致的氣體或液體洩漏。1999年國科會委託交大進行研究,利用光纖應用技術就可偵測到管線壓力、溫度、洩漏,但中油不做拆管線閥裝光纖動作,只按照既有動作歲修,編再多預算,成熟科技技術也沒辦法融入。

林岱樺指出,中油遷建管線執行率未達三成,官僚習性導致作業執行率缺乏,重要養護工程及建設招標,長期被特定業者把持,業者當然獲利優先,怎麼可能採購高單價維護設備?中油勢必成為工程品質的犧牲品。

王美花表示,管線工作因疫情不順暢,2021相關執行率已大幅提升。關於檢測導入中油有在做,但現在發生大林廠爆炸,針對更細膩、做得更好的部分,她會督導中油強化,同時也請中油跟國內大石化業者做技術交流,看能不能做得更好。

立委邱議瑩、呂玉玲、賴瑞隆關切大林廠爆炸事故懲處。邱議瑩指出,台電303全國大停電,3月7日董事長、總經理全部下台負責,大林電廠事故已經過18天,懲處名單現在才送到中油。

李順欽表示,人員責任疏失,煉製事業部已經呈報初步名單。目前要進一步做管線晶相分析,了解裡頭材料結晶結構,才知道廢氣燃燒塔管線壓力這麼低為什麼會爆裂。過去評估過廢氣燃燒塔管線,但沒把它列在關鍵設備之中,也就是沒有掌握廢氣燃燒塔有潛在風險,也就沒在大修時做更進一步檢測。

賴瑞隆指出,上周要求提出懲處名單,最後提出的名單,懲處原因是什麼還不明,連記過都還不確定。他沒有要求董事長、總經理非得為這事情負責下台,但是這件事情一定要有人負責,絕對不可能是基層的工廠廠長或經理換掉就沒事,要有更高扛責的人。

李順欽表示,第三方鑑定報告已經交給高雄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正在檢視,18日會正式針對事故報告提出檢討,然後對事故管線切管做晶相分析,等確認原因後,就會看懲處責任到那裡。目前煉製事業部提出的懲處名單確實只到大林廠,但未來原因釐清後,會往上看煉製事業部或總公司是不是也要負責任。

王美花強調,中油要繃緊神經把工安做好,要做到百分之百。事故發生後要怎麼懲處,因第一波場地凌亂,一定要等場地有辦法架設鷹架再去擷取切管等,後續中油會確認更高層是否有比較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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