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詐騙又一樁 應徵司機反背債買車

立委何志偉(中)11日舉行「求才變詐財 遭無良公司詐騙賺錢不成反背債」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立委何志偉(中)11日舉行「求才變詐財 遭無良公司詐騙賺錢不成反背債」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假求職真詐騙多一新型態。立委何志偉11日舉行「求才變詐財 遭無良公司詐騙賺錢不成反背債」記者會,邀請受害者與會。受害者表示,他先前面試司機並錄取後,公司以不能使用私家車為由,安排兩種方案,第一種方案為公司給司機以每月1萬5租金租車,第二種方案為公司以配車貸款購物到求職者名下,但兩種都不能自行選車,只能由公司配發車輛,若無法配合則無法任用。

受害者提到公司跟每位求職者的說法不同,第一種是求職者離職後不需要用車,公司會過戶在公司名下,繼續繳納貸款並使用車輛,第二種是求職者離職後將公司車輛以租賃方式承租給其他求職者,待原求職者車輛貸款繳滿20期後由公司結清剩餘貸款過戶給公司。

後來,受害者表示,他要離職時要公司自行處理(車子),但公司以車子在他名下無法過戶,只能簽訂租賃合約,後來受害者們接到公司以資金問題無法繼續繳納貸款為由,要求配合增貸,若無法配合則無法繼續繳納,就會讓他們取回車子,並繳納剩下的二手車貸貸款。

對於車子,受害者指出,等於買下一台比市值高很多的二手中古車,而且綁在求職者名下,另外,任職期間,公司配車是由配合的車行檢查、維修,司機發現車輛需要維修,但公司卻要求自行處理;他們只要求公司依當初說好的,將車輛過戶給公司並將貸款轉移至公司名下。

對於整起事件,何志偉指出,第一,公司車給你開,若有問題,當事者要負責;第二,把貸款轉到受害者身上,所以會背負風險,如:車子原先不良,以及車子嚴重高估市值,導致當事者背負大筆貸款;第三,公司可以隨時改名,而且(進去前)似乎對大家很好,但進去後卻是「連環計」。

何志偉繼續解釋,第一,車況也許只值10萬,但卻喊成50萬,讓人貸款,第二,車子還要到特定地方維修,等於「殺兩次、殺三次,然後還把你關在裡面」。刑事局打詐中心執行祕書黃國師建議,網路上所有的徵才條件,若有任何疑義的話,請多撥打165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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