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第7會期議員評鑑 高督盟批:最散漫會期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9月30日公布「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7會期議員評鑑結果報告」,共選出10位「問政優質議員」、12位「待觀察名單」;針對本會期議員出席狀況,高督盟更直批「這是最散漫的會期」!
本次獲選「問政優質」10位議員為:王耀裕、吳益政、林于凱、林智鴻、高閔琳、郭建盟、黃文益、黃香菽、黃柏霖、陳善慧;此10位議員在總質詢、業務部門質詢、委員會審查等皆積極出席與發言,質詢內容也言之有物,其中有幾位更因提出「重大市政議題」問政成果,因而獲得加分。
本次列入「待觀察名單」共12人,其中屬「總分低於標準」或「嚴重疏於問政」10人,屬第二類「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3人,其中1人為重複者。包括吳利成、張漢忠、許慧玉、黃秋媖、張勝富、黃明太、賴文德、黃紹庭、鄭光峰、吳銘賜等10人評鑑總分皆低於60分且「嚴重疏於問政」。
其中,吳利成、張漢忠、許慧玉、黃秋媖等議員無正當理由(如黃捷因確診)卻不出席「一個會期僅有一次機會」的總質詢,只提供書面;此外,吳利成更是一次委員會都未到(卻有簽到)。另黃明太、賴文德、黃紹庭、鄭光峰、吳銘賜等人「一次委員會都沒有出席」;張勝富則是2次會議,其中1次早退、另1次簽到但未在現場開會。
被評為第二類「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有賴文德、陳致中及邱于軒。賴文德因擔任桃源區公所秘書期間向廠商收賄,遭橋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陳致中則是因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遭高等法院以洗錢罪名判刑1年(已提上訴)。陳致中原入圍本次評鑑10位「問政優質議員」,卻因名列「第二類待觀察議員」而遭除名。
另邱于軒則是因其夫婿張簡正偉標得高雄市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遭監察院重罰140萬5,000元。本會「複評會議」認為,邱于軒雖查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罪證,但身為民意代表,對於配偶行為是否有違「利益廻避」,理應隨時提醒督促,不應以「不知情」為由卸責。
高督盟副理事長陳銘彬指出,總質詢是議員問政最重要場合,但竟有5位議員提書面質詢(其中僅黃捷因為確診,理由正當);「質詢滿50分鐘」只有30位,不到半數,「質詢不滿30分鐘」有19位,竟達三成,顯示多數議員忙於初選,根本無心問政!
此外,7個委員會共14次會議,其中「沒在委員會現場開會」(簽到卻未出席,或未簽到也未出席)人數就有20位,將近全部議員的1/3;而全程出席(無遲到早退)只有22位,僅約1/3。本會期共有8個法案,通過4案,但發言人數僅有15位,多數議員對審查法案仍是興趣缺缺。
本會期共1,056個提案,內容關注「全市發展」僅400多個,關注「地方建設」600多個,其中「建請重鋪、整修或開闢道路」超過200案,顯見議員面臨選舉期,為力求「業績」,更加著力在選區的地方建設提案。
年底選舉將近,陳銘彬呼籲選民超越政黨,選出「用心問政、確實監督市政」好議員,並淘汰打混的「奧議員」,才是市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