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一評】讓台商回流 才能根本保護台商資產

⊙童文薰

台商沈柏勝投資中國的血淚史,雖然不是損失最大的案例,卻是極為典型的一個案例。

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震驚全世界之後,外資紛紛撤離中國。許多台商不退反進,被吸引到中國投資,原因不外乎廉價的勞工、便宜的原物料,以及中共官員大開方便之門。卻不知從土地使用許可證到合資契約,到處都是致命的陷阱與詐欺。

沈柏勝與眾多於1990年初攜款投資中國的台商一樣,都具有勇於冒險衝撞的創業性格,站在台灣已經發展半個世紀的生產、製造、設計、外銷與管理的經驗上,一眼洞悉投資中國所能夠創造的巨大利益。

奈何投資中國具有許多看得見與看不見的風險,這些風險才是最後成敗的關鍵。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點石成金,是許多經商者都做過的發財夢。中共深諳這個道理,因此用來請君入甕的誘餌,都是精心挑選。吸引沈柏勝前往中國的第一個項目是「天津市政府要向台商採購二手輪胎」,聽起來就是個一本萬利的生意。其實天津市政府官員真正的目的是「招商引資」,根本不是採購輪胎。

招商引資是1990年代中共第一階段利用台資與港資的計畫。這樣的計畫從中央貫徹到地方,所有的官員都要上課學習,並以招商的金額做為成績,也是升官的依據。

由於中國國營企業與銀行瀕臨破產,通貨膨脹又加上貪官橫行,這才爆發了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因此在1990年初,中共官方甚麼都沒有,有的只是一個使命必達,務必把投資引進的任務,借重台商的生產製造與外銷等經驗,把經濟發展起來。

這個時期中共官方基本上甚麼都不必做,放任給台商與中國老百姓去發展經濟就行了。事實上在生產製造與外銷上頭沒有經驗的中共官員,也的確甚麼都做不了。唯一必須做的就是在政策上開綠燈,把整個招商的大局搞定,這樣才能引來外匯,把中國的經濟起死回生。

天津市政府提出另一個更加「一本萬利」的項目,這個生意機會入了沈柏勝的眼。柳桉木,價格是台灣的1/5,打打計算機就能算出高達80%的利潤。於是30歲的沈柏勝拿台灣的資產、父親的資產向台灣的銀行抵押,借出款項之後信心滿滿地投入天津。

沈柏勝與當年許多投資中國卻被坑害的台商一樣,錯在接受了合資契約。但在當時,中共招商的條件只有合資一途。後來台商都發現合資只是白送錢給中方合夥人,便拒絕了合資模式。隨後,以外銷為主的大廠陸續轉往中國設廠,這種類型的企業可以為中共賺來大量外匯,於是中共才開放獨資企業,允許台商獨資經營。

利用外資規劃 掠奪資產是政策

但不管是合資或獨資,中共在2000年之後,陸續發出〈十一五利用外資規劃〉以及〈十二五利用外資規劃〉(中共建政後第十一個5年規劃,與第十二個5年規劃),白紙黑字寫明中共的政策就是要掠奪外資(含台資)成為中國自有資本、掠奪外資的經驗與人才成為中國的經驗與人才,並且進一步迫使世界大廠將營運中心設於中國,將企業推往海外證券市場圈入國際金流。因此即使是獨資經營的台商,仍不乏被侵占掠奪的案例。

沈柏勝求助中共官方機構與中國法院的經驗,亦是極為典型的一個案例。推拖拉,是中共官方的標準作業程序。至於中國法院,則在「公檢法司」這種倒置的司法制度中,受到中共政法委系統的箝制,完全沒有司法獨立或審判獨立的可能,只會為政治服務。

既然掠奪外資是中共的政策,中國法院當然要無條件配合。於是一個極其單純的侵吞資金官司可以拖著不開庭,而且一拖就是6年。等到開了庭,竟然上演法官偽造拍賣估價、賤賣合資公司資產,致使沈柏勝血本無歸的荒唐劇本。

但是沈柏勝並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被法官直接坑害的案例。「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一樣是在中國法官手下被掠奪了資產。

2004年,問題拖延了13年之後,沈柏勝幸運地遇到1位中國官員,協助他取得被天津市政府坑騙、侵佔、過戶資產的原始卷宗影本。最後憑著這些資料,沈柏勝控告天津市政府各部門聯合誘騙、掠奪財產。但這也是沈柏勝不幸的原因。因為這些資料給他一線希望,取回資金償還台灣債務的機會。於是沈柏勝繼續滯留中國。

由於求償無門所以還不了台灣的貸款,台灣的銀行強制執行沈柏勝父親的財產。沈父為此罹患重病。2008年醫生告知他父親必須洗腎,沈柏勝在萬念俱灰之下,於2009年5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切腹自殺。擔心影響太大,中共政治局於是下令天津市政府必須解決沈柏勝的案子。

像沈柏勝這樣的中小企業在中國被坑害的例子比比皆是,筆者曾與1位在1990年初於海南島投資高爾夫球場的台商見面,那位白髮蒼蒼的台商回到台灣時,已經被中共關押15年,拿著一疊疊的資料,卻還是不明白自己數億投資究竟被誰侵吞!

2011年5月天津市政府逼迫沈柏勝接受賠償方案。賠償數目當然不足他的投資額,也賠償不了他20年的青春歲月或者他與父親的健康。但比起那些分文未得甚至在中國喪失性命或被長期關押的台商來說,能夠回到台灣這塊土地,並且無畏無懼地站出來講述投資中國被迫害的親身經歷,沈柏勝仍是幸運的。

讓台商回流是台灣政府的責任

掠奪台商的資產、技術與人才是中共的政策,中國法院只會配合政策演出。在沒有獨立司法保障之下,投資中國的風險永遠無法消除。要確實保障台商的資產與人身安全,絕非與中共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唯一的方法是讓台商回到台灣,創造出一個適合台商與外商投資的環境。

商人逐水草而居。如今離開中國的台商與外企,紛紛前往東南亞設廠,追逐的就是符合成本的勞工。台灣政府必須重新思惟外勞政策,才能解決台商困局同時解決台灣失業問題與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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