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中共大肆濫用監視居住 打壓、軟禁人權人士
人權活動家程淵於2019年7月因「顛覆罪」被中共逮捕。此後不久,中共國安通知他的妻子施明磊,她也因涉嫌類似指控被「監視居住」。
施明磊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說,與丈夫不同,她從未為任何非政府組織工作過,她無法理解對她的指控。但中共國安人員堅持認為她正在被調查,並指示她交出身分證、護照、駕駛證、社會保險卡、手機、電腦和銀行卡。
施明磊被軟禁了180天,當時她的女兒只有三歲。而她的丈夫在2021年7月被判處五年監禁。
程淵是非牟利組織「長沙富能」負責人。該組織是關注中國公共衛生和歧視案件的人權倡導團體。2019年7月,警方闖入程淵在深圳的家中並拘留了他。與他一起被捕的還有兩名同事。起因是警方認為,他的組織接受了來自國外的資金。
根據關注中國法治的非營利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週二(9月6日)發布的研究報告,在習近平的領導下,中共執法部門使用軟禁或「監視居住」的數量急劇上升。該組織估計,每年有超過25萬起官方批准的軟禁事件,而2013年只有不到10,000起。
「保護衛士」收集的證詞表明,軟禁經常被濫用來威脅和壓制中國人權活動家及其家人。
該組織負責人彼得‧達林(Peter Dahlin)說:「它已經成為一個靈活的工具,警察可以不受懲罰地隨意使用。」
「保護衛士」對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在線判決數據庫中記錄的官方「監視居住」案件的統計顯示,2013年,這一數字為5,549件,到2020年,至少為40,184件。根據2021年的不完整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至少有15,403起軟禁事件被記錄在案。
中國人權律師唐荊陵認為,作為中共不斷擴大的「國安」措施的一部分,軟禁被越來越多地使用,並可隨時對活動家採取行動。他說:「推測其目的,是為了消除任何形式的民間抵抗。一旦你被禁閉,基本上就沒有挑戰當局的空間了。」
2011年,當唐荊陵因涉嫌煽動顛覆罪被拘留時,他的妻子被非法軟禁幾個月,而且沒有任何罪名指控。
唐荊陵說,她「不能與外界聯繫,也不允許她離開家」。門口有身材高大的男子24小時駐守。甚至他岳母前來與他們同住期間,也需要有許可證才能去購物。
人權組織指稱,在更嚴重的情況下,包括「指定地點監視居住」,允許使用虐待和酷刑。在此期間,警方將嫌疑人關押在通常不為人知的地點,包括由酒店房間改建而成的「黑監獄」,時間長達6個月。
中共司法部拒絕回答《華郵》通過傳真提出的相關問題,包括官方每年批准多少起監視居住案件,這種拘留的嚴格性和侵犯性,以及維權人士指控他們在沒有得到官方通知的情況下被延長軟禁時間等。
曾多次起訴公司減薪的前武鋼員工徐武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在十多年前從精神病院出院後,一直被軟禁,十幾台監控攝像頭和一群保安人員天天「守衛著」他位於六樓的公寓。
「自2011年以來,我一直住在這個小監獄裡。」他說,「沒有合法的通知說我被軟禁。他們仍然說沒有人在看我。」
「保護衛士」基於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在線判決數據庫的統計只占中國全部法律案件的一部分,而且很少包括被政府認為不適合公眾關注的政治敏感案件,如涉及國家安全或涉及持不同政見者和人權活動家的案件。
該組織預測,在未來三年的某個時間點,「合法」監視居住的實例數量可能超過100萬。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