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審定蘇宏達應迴避? 教長:非由外界評定
針對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爭議,臺大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指是「醜聞」,而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日前表示,蘇宏達應迴避擔任審定委員會召集人。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26日表示,有關審議的過程,關於違反學術倫理的處理,或是什麼人員該迴避都有相關規定,而不是由外界評定,學校應依相關辦法公正、專業的審定。
臺大日前已受理林智堅論文抄襲案,並預計在2個月內完成審定。依據規定,蘇宏達為這次審定委員會召集人,但蘇宏達在日前發出的內部信提到,「這個醜聞也再次提醒我們誠實、紀律和榮譽的重要,各位一定要謹記在心,一生不渝。」對此,民進黨日前召開記者會,認為以「醜聞」形容是未審先判,要求撤換蘇宏達,臺大則表示「本校沒有回應」。
針對此事,潘文忠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針對有關學生論文,若涉及到是否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訂有《學位授予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這個法跟原則,絕對不會因人而有特別不同的考量。
潘文忠說,目前臺大跟中華大學都已正式受理相關檢舉,兩所學校也依循相關辦法作為後續組成審議的小組或委員會,依照相關規範,學校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來做事實的了解跟審定,待審定後,也會報教育部來呈現審核結果。
潘文忠表示,有關審議的過程,什麼人員應該迴避也有相關規定,不是由外界做相關評定或指定,至於參與審議的相關委員,如果有涉直接指導等,應依照相關原則做迴避,這個事件社會各界都很關注,盼臺大與中華大學都是依照相關辦法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