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松山之亂落幕 黑衣人砸電腦判刑6個月確定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臺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2021年4月16日凌晨遭10名黑衣人闖入,其中持鐵椅砸落值班台電腦的徐男,遭臺北地院一審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松山分局長陳昭甫雖求法官重判,以儆效尤,但北院合議庭二審仍判6月,全案確定。

全案源於,徐男2021年4月16日凌晨與9名友人飲酒後,在松山分局附近抽菸聊天,不滿被路過的時任松山分局楊姓教官喝斥而起口角,楊男逃回中崙派出所樓上的松山分局躲避,徐男等人追著他進入中崙派出所後遭警員攔阻,徐男不滿找不到楊男遂拿起鐵椅砸落值班台的電腦螢幕洩憤,事後被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起訴。

北院一審開庭前,安排徐男與當天值班的蕭姓警員調解,徐男認罪並答應答應賠償8千元及同款電腦螢幕一台,請求簡易判決、給予緩刑,雙方達成和解並作成調解筆錄。北院考量,雖然徐男坦承犯行、與蕭員成立調解,但電腦螢幕所有權人松山分局不同意和解,且尚未履行8千元賠償條件,因此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北院合議庭二審上月21日開庭辯論。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親自到庭表示,徐男公然藐視國家法令、傷害警察尊嚴,盼從重量刑,勿判6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之刑、勿予以緩刑;檢察官也認為,徐男犯案時精神、意識都正常,目無法紀,請求從重量刑。北院二審與原判決有部分因認定不同而撤銷,但仍維持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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