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帶豬肉乾返國遭罰20萬 收通知速繳清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
徐姓男子至非洲豬瘟疫區中國大陸攜帶豬肉乾入境,遭查獲處以罰鍰20萬元,因屢次通知仍未繳納,也不說明清償計畫,直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發文通知限期繳納,徐姓男子才火速到場繳清。 

徐姓男子2021年12月23日從中國大陸返國,入境時遭查獲行李箱中有未申報檢疫的豬肉乾,海關立刻會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查驗,經查為到非洲豬瘟疫區所帶回的豬肉產品,依法開罰20萬元。徐姓男子因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高雄分局將該案移送執行。 

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刻扣押徐姓男子存款,僅扣得4,361元,另發文傳喚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徐姓男子也皆未如期出現。執行官調查後發現他另有居住地址,因此再發文通知,徐姓男子收到公文後,火速到場將剩下的19萬餘元清償,此案罰鍰20萬元全數繳清。   

高雄分署表示,除自機場或港口入境攜帶豬肉製品遭到查獲會被處以罰鍰,自2022年5月20日起,從非洲豬瘟疫區寄送郵包夾帶豬肉產品入境,處罰收件人第1次20萬元,第2次100萬元,若遭到裁罰後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呼籲民眾切勿觸法,以免荷包大失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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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7日 |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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