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有機農業獎勵補貼計畫 補助申請1日起跑
農糧署南區分署31日表示,政府為鼓勵農友轉型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以確保環境資源永續及國人食的安全,只要農友從事農業生產的土地通過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審查合格後,即可取得獎勵及補貼。
本(111)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計畫受理期間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歡迎符合補助資格農友,踴躍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持續有機或友善耕作 將依驗證(登錄)面積核予補貼
農糧署南區分署分署長羅正宗進一步說明,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法是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林、漁、牧等農產品生產,這樣的耕作方式,有利於地球資源的永續利用,也能生產更安全的農產品,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鼓勵農友轉型有機友善環境耕作,訂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只要農友通過有機(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農委會審認通過的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申請審查通過後,即可按有機或友善農友的土地狀態,核發友善耕作土地每年每公頃3萬元補貼款,有機轉型期土地每年每公頃6-8萬元,最長補助3年;另通過並維持有機驗證的土地,每年每公頃3萬元,未設補助年限,讓農友實質得到經營的保障,安心轉型有機農業。
111年農業獎勵補貼已開始受理 請農友注意申請時效
農糧署南區分署再次提醒自本年度起獎勵及補貼申請期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止」,補貼期限為去(110)年6月1日至本(111)年5月31日,籲請符合本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申請資格的農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書及身分文件、土地謄本、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或當年度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存摺等文件影本,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