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審計問題難解 美警告「時間不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員週二(5月24日)表示,關於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財務審計,美中存在長期爭議,雙方在協商並達成協議方面「仍然存在重大問題」。SEC的官員強調時間所剩不多,兩百多家中國企業面臨退市。
SEC國際事務負責人費舍爾(YJ
Fischer)週二在國際證券協會理事會(ICSA)年度大會上,就「解決中港審計透明度不足問題」發表談話。SEC下屬機構「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需要在今年11月22日之前完成對在美上市中企的審計檢查,以滿足美國的法規,不符合規定的中企將於2023年初退市。
費舍爾表示,十多年來,中港司法管轄區的主管機關阻礙PCAOB按照法定要求獲取在美上市公司審計工作底稿和訪問審計業務人員的能力,「這種情況是站不住腳的,它使美國投資者面臨重大風險」。
費舍爾說,現在正處於解決這些審計問題的關鍵時刻。中國約有1.7兆美元(約新臺幣51兆元)的證券在美國交易所上市。這些證券可能會在短短兩年內面臨交易禁令,這意味著這些證券的發行人無法再進入美國資本市場,因為這些公司不符合監管要求。
美方提四項重點
美中目前正在就在美上市中企審計監管問題進行討論。針對當前美中談判及中方需要做什麼,費舍爾強調以下四點:
首先,在PCAOB註冊的公共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向PCAOB提供其審計工作底稿的訪問權限;PCAOB能夠全面檢查和調查在其他50多個國家或地區的註冊公司。
其次,儘管美中當局就審計檢查和調查進行了持續且富有成效的討論,但仍存在重大問題,時間已經不多了。
第三、即使美中當局在不久將來達成協議,在中港開始PCAOB審計檢查和調查,這樣的協議也只是滿足PCAOB法定任務的開始而已。
最後,如果證券發行方或中方有關當局願意,他們可以對「過於敏感而無法遵守」美方要求的上市中企,實施自願退市。
2020年12月18日,美國時任總統川普簽署《外國公司問責法》(HFCAA)。該法令要求,如果外國公司的審計報告連續三年未能呈交PCAOB以作審核,將禁止在美國的交易所上市。
費舍爾表示,自《外國公司問責法》簽署成為法律以來,PCAOB已確定有「兩個司法管轄區」,即中國和香港的當局,完全阻止PCAOB檢查或調查審計公司。
針對中港在美上市公司面臨退市的問題,費舍爾警告,在明年之前達成可行協議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在講話的最後,費舍爾補充,即使PCAOB與中共當局簽署協議也只是第一步。PCAOB必須能夠獲得中共當局的充分合作和同意,以便PCAOB確定該單位可以在中港進行全面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