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飲用水質 環署提高餘氯上限
為因應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調適,強化飲用水水質管理,環保署修正發布飲用水水質標準中不影響健康物質的水質項目,飲用水水質自由有效餘氯標準上限從每公升2.0毫克增為3.0毫克。
環保署指出,87年訂定發布飲用水水質標準,並歷經6次檢討修正,目前飲用水水質標準管制項目共計68項。這次修正重點包括,修正因暴雨或其他天然災害致飲用水水源濁度超過1,500NTU(濁度單位,1公升水含1毫克二氧化矽稱為1NTU)時的自由有效餘氯標準;增訂天然災害應變期間實施自來水分區供水區域的水質標準。
根據自來水水質標準第4條規定,在不同原水濁度下,所產生的「自來水濁度上限」也有所不同,原水濁度小於500NTU,自來水濁度約4NTU。
環保署表示,災害期間濁度稍高的水源仍有使用需求,但濁度若大於4NTU時肉眼可辨,容易導致消費者觀感不佳,而美國飲用水濁度標準值不大於5NTU、歐盟、世界衛生組織(WHO)則沒有特定標準,因此臺灣濁度最大限值訂為4NTU。
環保署指出,為因應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調適,因暴雨或其他天然災害致飲用水水源濁度超過1,500NTU時,該高濁度原水雖經自來水場淨水處理,出水濁度仍會有比平時稍高情形。為免因濁度較高致使水中微生物較易生長,或藏匿於懸浮顆粒孔隙中,因此需提高出水加氯量,以持續有效殺菌消毒,確保水質安全,因此修正自由有效餘氯上限由2.0改為3.0毫克/公升。
環保署表示,參考美國以氯為主要消毒劑國家,水質標準自由有效餘氯最大限值為4毫克/公升,WHO健康指引值則低於5毫克/公升,因此不會有健康疑慮。
關於外在色度部分,環保署說,由於旱災期間可能需要使用深淺層地下水,但地下水的鐵、錳含量較高,色度也會提高,美國標準色度是不高於15鉑鈷單位,歐盟、WHO無標準,因此臺灣訂為10鉑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