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5部1會組改 升格農業部、環境部
因應氣候變遷、落實國家永續發展,行政院5日通過組織改造相關修法,共涉及「五部一會」,重點包含農委會、環保署升格為農業部、環境部;交通部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中央氣象局改為中央氣象署;原能會調整為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經濟部新設商業發展署等,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會5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及「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與其所屬三級機關(構),以及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含行政法人)組織法」草案等49項法案。
本次修法主要因應環保潮流需要,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行政院環保署將改制為「環境部」,並新設「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環境管理署」,相關調整皆是因應時代變遷各方面需要,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推動十多年,政府應接續將其完成,使政府組織架構及功能更有效率。
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表示,這次通過的五部一會組改是各界共識最高、也是變動最小化,未來也將因應大環境、國內外情勢需要,再做調整。
49項組織法草案內容,包括《行政院組織法》(1案):相關業務區塊原則仍續留原主管機關,環境資源部調整為「環境部」。內政部(4案)營建署業務調整,將全國建築、國土規劃及都市發展等業務納入「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管理業務納「國家公園署」;消防署由原機關改制;配合兵役政策調整,不再設置役政署,其業務納入內政部本部。
為因應商業創新、企業新模式經濟,經濟部(11案)新設「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現行礦務局及中央地質調查所整併為「礦業管理及地質調查中心」,其餘8個三級機關均由原機關改制。
交通部方面(9案),觀光局及中央氣象局調整改以「署」設置,其餘6個三級機關(構)均由原機關改制。農業部(16案)林務局改制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其餘14個三級機關(構)均由原機關改制。
還有,環境部(6案)除新設3個署外,現行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將改制為「化學物質管理署」;現行環境檢驗所及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整併為「國家環境研究院」。核能安全委員會(2案)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改制為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新設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