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返臺隔離中 人權會籲中共停止因言入罪
遭中共關押5年的臺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4月15日上午搭乘廈門航空班機於10時15分飛抵桃園機場。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中國政府應遵守國際人權規範,停止以言論入人於罪,儘速釋放所有任意逮捕、未經公正審判的人權工作者、異議人士及我國人民。
國家人權委員會15日指出,言論自由是人權保障的最基本核心,更是普世價值。李明哲先生因關心中國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法院以「顛覆國家」罪名審判,此舉已違背聯合國各核心人權公約揭示的基本人權。
李明哲遭受不當關押5年期間,中共不但限制他對外書信,也禁止家屬定期探視,使外界無法得知獄中的真實狀況。國家人權會表示,中國政府已簽署並於1988年批准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應該遵守其規範,但從相關國際觀察顯示,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在中國仍普遍存在。
國家人權會強調,中國政府對於人權的打壓,已引起國際社會多方關注,呼籲中國政府停止以言論入人於罪,儘速釋放境內所有遭到任意逮捕、未經公正審判的人權工作者、異議人士及我國人民,真正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精神。
由23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聲明,在任何正常國家都不可能因在網路上發表關注中國人權及公民社會等相關言論而構成犯罪;中國政府近年來的種種作為,包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對維吾爾人及藏人的迫害、不斷逮捕人權工作者,都再再顯示中國當局對言論自由及公民社會空間的打壓越來越嚴重。
此外,救援大隊提到,李明哲入獄後的處遇也不符國際人權標準,除被迫吃餿食、缺乏保暖、通訊權受限制外,他的妻子16次嘗試探視均遭拒絕;中國當局應盡速改善境內人權現況,釋放所有遭到任意逮捕及拘禁的人權捍衛者。鑑於過去曾發生不少在中國被釋放的律師或人權工作者健康惡劣的情況,救援大隊將持續關注李明哲返臺後的身心狀況。
李明哲遭中共不正關押逾1,852天後,於2022年4月15日上午10時15分抵達桃園機場。基於防疫規定,李明哲救援大隊及家屬未至機場接機,將待李明哲隔離檢疫期滿後,在尊重他及家屬意願的前提下,視情況召開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