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太複雜 民眾改立遺囑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

中共遺囑管理機構的一名官員,近日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披露,「離婚冷靜期」的法規施行一年多以來,諮詢遺囑訂立的人數增多,還出現了離婚不成先立遺囑的現象,引發網友熱議。

近日,中共官方發布了中華遺囑庫2021年〈白皮書〉。遺囑庫管理委員會主任陳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說,〈白皮書〉數據顯示,2021年訂立遺囑人群婚姻狀況以已婚為主,占比達70.7%;在最近5年間,再婚人士訂立遺囑的比率從8.24%上升到了10.46%;離異人士比率逐年上升趨勢明顯,從7.53%上升到11.82%。這些數據表明,離婚離異人群依然是訂立遺囑的「剛需人群」。

陳凱還講述了一個關於「離婚不成先立遺囑」的實例:2021年10月初,一位姓梁的女士來到中華遺囑庫北京第一服務中心諮詢訂立遺囑的問題,不料在那裡尷尬的遇到了自己正處在「離婚冷靜期」的丈夫。

原來,梁女士和丈夫張先生經過半年多的冷戰後,於當年9月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被告知兩人需要經過30天的冷靜期才能正式辦理離婚,而如果在冷靜期內有任何一方撤回離婚申請,雙方就不能離婚了。

梁女士諮詢了律師意見得知,在離婚還沒辦理完成的情況下,萬一自己發生什麼意外,自己的遺產將會被丈夫合法繼承。因此,梁女士想提前立下遺囑以避免發生這種情況。她沒想到,自己的丈夫也有同樣的擔心,也在律師的陪同下到中華遺囑庫來諮詢相關問題。

上述內容被媒體報導出來後,迅速在網路上引發民眾的熱議。大多數網友(尤其是女性)傾向於反對離婚冷靜期,認為這條新規使離婚的程序變得更加複雜,從而給弱勢的一方帶來更多預料不到的風險。

有網友評論說,平日看多了丈夫殺妻的命案,就怕婚沒離成,人先沒了。「如果不是離婚冷靜期加大了離婚的難度,人們何至於一個月都不想等,迫不及待的訂立遺囑,以防財產旁落他人?」

離婚律師張麗珍在微博發文表示,離婚冷靜期內立遺囑的現象,正反映了不少人心中的不安,遺囑成為一種有效的風險預防手段。

她進一步分析說,那些在離婚冷靜期內離婚不成先立遺囑的人,無非是害怕自己因為離婚的事情被傷害、發生什麼意外,而在繼承遺產的問題上,遺囑繼承是優於法定繼承的。

「極目新聞」則在相關報導中直言,「婚姻家庭關係是千差萬別的,統一的『冷靜期』能否保護每個個體冷暖自知的婚姻,答案不言自明。」

文章表示,要想激發人們對婚姻家庭的責任心,就應該重視每個人在婚姻中的平等權益,至少不能讓一部分人無奈的視婚姻為「險境」,甚至要通過立遺囑這樣的方式去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而婚姻風險中最極端的情況,可能是生命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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