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摘器官供應鏈仍存在 專家:推估不少「被捐贈者」

中國與美國器官移植情況對比。(健康1+1/大紀元)
中國與美國器官移植情況對比。(健康1+1/大紀元)

文/記者侯駿霖

臺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換器官的案例屢見不鮮,但是,若為了獲得器官導致犧牲或殺害另一個生命,將是嚴重違反人權的行為。專家向《大紀元時報》表示,臺灣自從2015年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法案後,正式在器官登錄中心登記的境外案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但是,中國捐贈比率高達4%,明顯不合常理,推估中共活摘人民的器官後,事後才追認為捐贈者,呼籲臺灣民眾應關注這項人權議題。

根據監察院資料,衛福部2018年函送疑似416名境外器官移植病人清單,其中,48筆為重複資料,73筆未填寫移植時間、移植國家、移植醫院及主治醫師。經排除後,實際登錄人數為295人,其中,移植國家有281人次均來自中國,比率高達95%。

台灣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祕書長黃千峰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指出,過去臺灣境外的器官移植,例如:民眾到中國大陸做移植,當時沒有法源可管,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2015年成功推動法案修正後正式納管,其中也將仲介、非法器官移植列為犯罪行為,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150萬元罰金。

黃千峰表示,過去沒有法案強制要求登錄器官移植,2013以前在不完整的統計下,臺灣每年到中國大陸進行移植的人數大約100~300人,後續追蹤2015~2019年的器官移植登錄數為300多人,人數明顯逐年驟減。目前到中國大陸做器官移植案例僅剩兩位數左右。

不過,中國人權問題持續受外界關注,早在2006年國際上就有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迫害、強行活摘器官的情況下,該協會就已經展開調查。

中國每年6~10萬例器官移植
中國異議人士面臨死亡威脅

黃千峰進一步說明,中共2008年就公開承認,超過90%器官都來自死刑犯。但是,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統計,中國死刑犯每年僅1千多例,遠遠比不上每年1萬多例的移植數量,而且很多疾病問題,例如:B肝、C肝、配型問題等,要配上1萬多例的移植數量,可能至少要10倍人數才能供應。

黃千峰引述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以及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2006年的研究,他們估算中國大陸每年有6~10萬例器官移植,等於可能有上百萬的法輪功學員、新疆維吾爾族、家庭教會成員、民主異議人士等隨時都面臨死亡的威脅。

因為受到國際強烈的抨擊,中國也成立了一個官方器官捐贈系統,但從2015、2016年的數據中卻露出端倪,中共活摘器官仍是「持續進行式」。

黃千峰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可的全球捐贈與移植觀察中心(Global Observatory o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數據顯示,中國在2015、2016年進行了5,407例肝移植及1萬2,155例腎移植,中國稱其中有6,846位往生者自願捐贈。

移植數與捐贈者比率 中國高達4%不合理

然而,根據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數據顯示,只有不到17萬人自願登錄成為潛在捐獻者。他說,大家都知道登錄自願捐獻器官的民眾,必須要真正死亡、往生後才會捐出器官,但中國移植數量與捐贈者的占比竟然高達4%,也遠高於其他國家的數據,顯然不合理。

他以臺灣為例,臺灣登錄自願捐獻者30多萬人,每年僅300人過世,也就是真正成為器官捐贈者的比率不足千分之一,相比之下,中國自願捐贈器官的比率卻出奇的高。

黃千峰強調,雖然中共宣稱已經建立了捐贈體系,但中國對法輪功學員、新疆維吾爾族人,甚至對之前反送中的港人的迫害其實並沒有少過,合理懷疑「被捐贈器官」的狀況仍然持續發生。

此外,匿名消息人士對《大紀元時報》指出,臺灣很多病人都是到中國大陸移植器官,登錄系統通常都是由照顧病人的醫師填寫資料,如果哪位醫師登錄去中國移植的比率特別高,可能要進一步調查是否發生仲介情況。

匿名消息人士認為,因為臺灣法規變得更嚴格,加上境外器官移植通報不齊,就沒辦法以健保給付抗排斥藥,其實多少有助於遏止民眾到中國換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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